辦理情況查詢
昵稱:
陽光海灘
留言日期:
2024-11-26
主題:
咨詢關于《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的解讀
內容:
您好:
《食品經營許可和備案管理辦法》第一章第五條:“食品經營者已經取得食品經營許可,增加預包裝食品銷售的,不需要另行備案”。關于此條款,特請教下,增加預包裝食品銷售的,不需要另行備案,那么需不需要在原有的食品經營許可證的經營項目上增加預包裝食品銷售,還是不需要另行備案,也不需要變更原有的經營許可證的經營項目。
以上!謝謝百忙之中能給予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