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越)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日前正在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電池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專項行動重點整治生產銷售使用廢舊電芯生產電動自行車電池且未做出相關標注的產品,無廠名廠址或假冒、偽造廠名廠址、無執行標準等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問題產品,以及經認定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的產品。
目前,市面上電動自行車搭載的電池以鉛酸蓄電池和鋰電池為主。鉛酸蓄電池的安全性較高,但續航里程短,體積大且重;鋰電池體積小而輕,能量密度大,續航里程較長,因此大多數消費者選擇使用鋰電池的電動自行車作為代步工具。
為保護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家將電動自行車納入CCC認證目錄,實行強制性管理。獲證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型式檢驗,全項目均檢驗合格后才準予發證。獲證電動自行車上使用的電池、電機、充電器等零部件的所有技術參數都是經過嚴格試驗驗證,證明相互之間是匹配的,具有過沖(充滿了仍繼續充電)、過熱(充電時發熱過高)保護等安全保護功能。如果生產廠家、銷售商、消費者不使用經型式檢驗合格的原配電池、電機、充電器,擅自購買使用其他廠家的電池、電機、充電器,極可能帶來充電時過沖、過熱不保護等問題,極易發生火災等安全事故。
目前,監管部門在市場上發現有不法廠商使用退役動力電池或者其他廢舊電池組裝冒充新電池的情況,這類電池在電動自行車上使用,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為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提示消費者,要使用原配電池產品,慎購低價電池。使用汽車退役動力電池進行梯次利用的,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規定,在產品標識上標明標稱容量、標稱電壓、梯次利用企業名稱、地址、產品產地、溯源編碼等信息。消費者對價格明顯低于正規廠家產品,又未依法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再制造”“翻新”或者梯次利用產品相關信息的電池,建議咨詢有關專家后再決定是否購買。同時,要嚴防梯次利用電池回流一級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