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質量新聞網訊 河豚魚、藍環章魚均含有致命河豚毒素,食用會引發食物中毒,嚴重的情況下會致人死亡。為避免類似事件的發生,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食品安全風險提示。
河豚魚
河豚魚,學名河鲀,因含有河豚毒素,食用后易中毒而導致神經麻痹,進而發生頭暈、嘔吐、口唇及手指麻木、全身無力等癥狀,嚴重者危及生命。目前尚無特效的解毒藥和治療方法。
河豚魚雖然含有劇毒,但仍有部分消費者喜歡自行捕撈、自行加工食用或委托餐飲服務單位加工食用,因此每年都會發生類似食物中毒事件。近年來,為防控河豚魚中毒事故,保障消費者食用安全,原國家農業部、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條件地放開養殖紅鰭東方鲀和養殖暗紋東方鲀的加工經營。根據有關文件,養殖河豚魚應當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照相關標準加工并檢驗合格后方可銷售,加工企業的河鲀應當來源于農業部門備案的河鲀魚源基地。河豚魚加工產品應當包裝,包裝上附帶可追溯的二維碼,并標明產品名稱、執行標準、原料基地及加工企業名稱和備案號、加工日期、保質期、保存條件、檢驗合格信息等。河豚魚加工產品應使用統一式樣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禁止經營養殖河豚魚活魚和未經加工的河豚魚整魚。禁止加工經營所有品種的野生河豚魚。
食品經營單位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主體責任,銷售加工的河鲀加工產品須為經具備條件的農產品加工企業按照相關標準加工并檢驗合格,并須查驗及留存產品檢驗合格證明及相關票證。因此,市面上能買到的合法養殖可供食用的河豚魚都不是活魚,而是宰殺后的魚皮或魚肉制品,且所有上市流通的河豚魚外包裝上均有可追溯的二維碼。廣大消費者切記不購買、不自行捕撈和食用野生河豚魚,不購買、不食用未經國家審批的農產品加工企業加工的河豚整魚或河豚魚制品。食品經營者售賣河鲀活魚、野生河豚魚及其制品,餐飲服務單位加工制作河豚活魚、野生河豚魚,均為違法行為,將受到法律的懲處。
藍環章魚
藍環章魚,隸屬于章魚科,俗稱藍圈章魚,豹紋章魚,廣泛分布在日本與澳大利亞之間的太平洋海域中,是一種很小的章魚品種,臂跨不超過15厘米,體型只有高爾夫球大小,體表為黃褐色,通常生活在海邊,因身體上鮮艷的藍環而得名。藍環章魚本身并不分泌毒素,它的毒素一般由其寄生唾液腺和肌肉中的河豚毒素(TTX)引起,河豚毒素毒性穩定,加熱和鹽腌均不能使其破壞,醫學上仍未有解毒的方法。
食品經營者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進貨查驗和索票索證,不得銷售、不得加工來源不明的水產品。消費者要提高警惕,對于來歷不明、不常見的水產品,不捕撈、不購買、不食用,避免誤食引發食物中毒。
特別提示:一是留心食物中毒表征,一旦出現惡心、腹痛、腹瀉、發熱等不適反應時,應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盡快就近就醫,并保留可疑食物;二是及時舉報投訴,如發現違法違規經營食品行為,請及時撥打投訴舉報電話“12345”“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