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廣州11月2日消息(記者 官文清 見習記者 羅世偉)“二選一”“大數據殺熟”“掐尖并購”……近年來,伴隨著平臺經濟的快速發展,不公平競爭問題日益突出。央廣網記者從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日出臺《廣東省互聯網平臺經營者競爭合規指引(反壟斷)》(以下簡稱《指引》),幫助經營者明確相關法律風險,引導經營者加強合規管理。
據介紹,《指引》以《反壟斷法》《平臺反壟斷指南》為基本依據,根據新修訂的《禁止壟斷協議規定》《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行為規定》《經營者集中審查規定》《制止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規定》進行調整,結合廣東省平臺經濟發展情況,在體例和內容進行創新。
央廣網記者梳理發現,《指引》中既有具體壟斷行為的構成要件,也有敏感行為的識別要點;既對壟斷行為進行指導,也對內部合規進行指引。
《指引》第二、三、四、五章詳細闡述四類壟斷行為界定以及四類壟斷行為帶來的風險。依法明確了禁止達成壟斷協議,禁止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四類壟斷行為的具體劃分與敏感行為。
在“法律責任與配合調查義務”章節中,《指引》闡述了平臺經營者達成并實施壟斷協議、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違法實施經營者集中等行為,以及應當依法承擔的法律責任。列明經營者的法律責任和配合調查的義務,以及經營者應當避免實施拒絕或阻礙調查的行為。
此外,《指引》倡導平臺經營者建立反壟斷合規制度體系,定期開展高管和員工合規培訓,增強反壟斷合規意識,提升反壟斷合規能力,共同維護平臺經濟領域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