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廣東省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產品質量技術幫扶行政指導會在惠州召開。會議提出,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要全面開展內部清查,落實好新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嚴禁不符合新版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出廠銷售。
活動現場,企業代表、行業協會、檢驗機構、技術專家等聚焦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產品質量技術提升提出建議,助力行業高質量發展。
開展質量信用評價及分類監管
記者從現場獲悉,2023年以來,廣東依法立案查處涉電動自行車及電池產品違法案件1818宗,涉案貨值431.39萬元,罰沒金額605.92萬元。對80家113批次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開展缺陷調查,督促指導11家企業召回29批次電動自行車及相關產品共計4.5萬件。
目前,《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 42295-2022)和《電動自行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 42296-2022)都已實施,這兩個標準在電氣安全方面對電動自行車提出更高的要求,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產品認證實施規則也已換版。
會議提出,生產企業要全面開展內部清查,落實好新版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嚴禁不符合新版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出廠銷售,嚴禁預留非法改裝接口;銷售單位要建立嚴格的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賬制度,并按最新標準要求做好產品的進貨驗收、不符合標準產品的下架等工作;電商平臺要做好平臺內電動自行車產品的監督工作,對未執行新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非車載充電器型),一律作下架處理;3C認證機構要依照新版認證要求做好認證檢查、服務和跟蹤;各有關單位要做好產品質量科普宣傳工作,引導消費者科學消費,推動質量提升。
同時,會議對各認證機構提出要求,在受理電動自行車CCC認證申請時要充分研判產品風險,對于存在“擦邊球”“失效證書轉機構”等情況堅決不予受理;切實落實全流程監管責任,在產品一致性上要嚴格把控,堅守安全紅線,優化全流程管理,改進工作方式方法,切實保障電動自行車CCC認證實施的有效性。
在標準化方面,會議要求企業嚴格按照強制性國家標準和產品明示采用標準的技術指標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在生產過程中發現標準指標中合理、不合適的可及時反饋信息,推動標準指標的及時修正,同時鼓勵我省企業深入參與標準化活動,增強標準主導權。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對電動自行車產品開展了質量信用評價及分類監管。
“我們已經對每家生產單位建立質量信用檔案,這些質量失信信息均已通過‘粵品通’平臺向社會公開。同時,我們也在‘粵品通’平臺上設立了質量信用優選企業專區,展示了6513家優選企業質量信用檔案,其中展示了42家電動自行車及電池企業檔案,這42家企業都有3年以上各級產品監督抽查無不合格記錄,其中部分企業參與了產品追溯查驗。”該負責人表示。
企業應盡快完成相關證書換版工作
活動現場,企業代表、行業協會、檢驗機構、技術專家等結合自身領域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提了建議。
“建議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建立相應的組織架構和人員結構,踐行并不斷完善體系文件及相關技術文件,指導車輛的生產和認證。在車輛的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按相關技術文件要求,選購優質配件實施生產,并嚴格做好來料檢驗和出廠檢驗把控產品質量,記錄檢驗結果并存檔。”省質檢院高級工程師陳森凱說。
當前市場上改裝、加裝車輛較多,埋下安全隱患。他建議,企業在設計階段做好相應的防篡改措施,如去除加裝、改裝空間和螺絲孔位等,去除控制器的篡改后門,杜絕后期加裝、改裝的可能。
“建議企業盡快完成相關證書的換版工作,此外電動自行車鋰電池強制性國標有望今年發布,企業也要做好相應的技術儲備。”陳森凱表示。
作為檢測機構,中國電研CVC威凱電動自行車產品線部長、高級工程師姚華民建議,生產企業應設立專職技術人員,研究新標準的相關要求,并將要求融入到產品設計中。“按照要求設計整車線路,做好電壓設計和防護設計;選用符合要求的蓄電池系統、儀表、燈具、電動機及控制器等配件。”
生產企業是保證電動自行車安全的重要環節。東莞新能安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鋰電池生產企業。該公司技術負責人肖質文表示,在生產環節,公司遵循嚴格的操作規范,實施嚴格的質量檢測制度,在采購環節還會嚴格篩選供應商,確保原材料質量。
“當前電動自行車安全事故頻發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建議加強現有強制性標準的落實和管控,并加快鋰電池強制性標準的出臺和執行。”他還提出,新標準出臺后,市場上還存在很多有風險的產品,需要對存量車進行公益安檢,出臺以舊換新政策,加強報廢回收環節的監管。
行業協會也要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惠州電動自行車協會會長魏國高表示,將加大新版標準宣傳力度,幫助企業了解熟悉標準要求,盡早開展CCC認證證書換版工作。“我們還將及時傳達市場監管部門有關政策要求,積極反映行業中存在的難點痛點,協助監管部門、技術機構開展質量幫扶和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他表示。
南方+記者 賓紅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