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3月15日電 (記者 許青青)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5日消息,該局14日召開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產品質量技術幫扶行政指導會,要求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要全面開展內部清查,落實新實施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嚴禁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產品出廠銷售。
會議指出,廣東是電動自行車及鋰電池的生產、銷售和使用大省,要深刻吸取江蘇南京“2·23重大火災事故”沉重教訓,堅持問題導向,加強排查監測和監督管理,將安全風險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要按照全國統一的監督抽查實施細則要求,將今年1月1日正式實施的國家強制性標準GB42295—2022中的防火性能、互認協同充電、蓄電池防篡改等項目作為重點檢驗項目,全面排查質量安全風險隱患,全面加強3C認證監管,依法打擊質量、認證等方面的違法行為。
會議強調,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要全面開展內部清查,落實好新實施的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嚴禁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產品出廠銷售,嚴禁預留非法改裝接口;銷售單位要建立嚴格的進貨驗收制度、銷售臺賬制度,并按新標準要求做好產品的進貨驗收、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產品的下架等工作;電商平臺要對未執行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非車載充電器型),一律作下架處理;3C認證機構要依照新的認證要求做好認證檢查、服務和跟蹤。
會議還對廣東省電動自行車及電池質量安全狀況進行了全面分析,對新實施的《電動自行車電氣安全要求》GB42295—2022、《電動自行車車用充電器安全技術要求》GB42296—2022等國家強制性標準進行宣貫解讀,并對電動自行車及其電池生產、銷售主體如何提升質量管理水平、推進強制性認證證書轉版等技術性問題進行專題培訓、輔導、答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