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購買和使用電動自行車,電動自行車電池的質量安全問題備受社會關注。近期國家市場監(jiān)管總局公布2022年電動自行車電池監(jiān)督抽查結果,其中部分不合格產品涉及我省企業(yè)。經對涉及我省企業(yè)的15款電動自行車鋰離子電池進行拆解,發(fā)現大部分使用退役動力電池進行組裝,或者使用其他廢舊電池組裝冒充新電池。此類電池如用在電動自行車上,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為此廣東省市場監(jiān)管局已經部署全省市場監(jiān)管部門開展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銷售使用退役動力電池進行梯次利用但未作出相關標注的產品,利用廢舊電池組裝以舊充新產品,無廠名廠址或假冒、偽造廠名廠址、無執(zhí)行標準等產品,以及其他存在質量安全問題產品的行為。同時,省市場監(jiān)管局向廣大消費者發(fā)出電動自行車電池消費提示:
1.使用原配電池:國家將電動自行車納入CCC認證產品目錄,實行強制性管理。獲證電動自行車的整車及其電池、充電器等零部件,經過嚴格的試驗驗證,各項技術參數匹配,具有過充、過熱保護功能。消費者購買電動自行車時,應整車購買。需加購或更換電池,應選購與電動自行車合格證信息(電池生產廠家、電池類型、容量、型號等)匹配的電池,否則易引發(fā)火災事故。
2.慎購梯次利用和低價電池:《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huán)經濟促進法》規(guī)定:“銷售的再制造產品和翻新產品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標準,并在顯著位置標識為再制造產品或者翻新產品”。使用汽車退役動力電池進行梯次利用的,應按照《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梯次利用管理辦法》規(guī)定,在產品顯著位置作出“梯次利用”相關標識,并標明標稱容量、標稱電壓、梯次利用企業(yè)名稱、地址、產品產地、溯源編碼等信息。消費者對價格明顯低于原配電池,又未在產品顯著位置標示梯次利用產品相關信息的電池,建議慎重購買!
3.選購標識規(guī)范的電池:標識規(guī)范的產品應有警示標識、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執(zhí)行標準、說明書、合格證等。不購買標識不規(guī)范的產品。
4. 正確給電動自行車充電:使用與電池電壓不匹配的充電器給電動自行車充電,將電動車電池置于高溫、炎熱等環(huán)境下,長時間對電動自行車電池產品進行充電,都可能引發(fā)電池熱失控,造成電池起火爆炸等嚴重后果。嚴禁電動自行車裝配與車輛合格證信息不一致的電池,嚴禁與電池不匹配的充電器混用,建議在集中充電點充電,嚴禁在室內充電。
5.發(fā)現商家銷售可疑問題電池的,可撥打12345、12315熱線舉報。需咨詢技術專家或了解有關產品知識的,可訪問“粵品通”質量服務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