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8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中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家用燃氣灶、鎖具等2種產品質量省市聯動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發現不合格產品95款,其中,電子商務平臺不合格產品12款(天貓3款、京東6款、拼多多2款、蘇寧1款)、生產銷售單位不合格產品83款。在抽查不合格產品中,家用燃氣灶不合格產品77款、鎖具不合格產品18款。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家用燃氣灶。本次抽查涉及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等4個平臺銷售單位,涉及省內21個地市生產銷售單位,以及省外江蘇、安徽、山東、浙江、上海、廣西等6個省(市、區)共27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77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熱負荷、干煙氣中一氧化碳濃度、熱效率、燃氣導管。
(二)鎖具。本次抽查涉及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蘇寧等5個平臺銷售單位,涉及省內21個地市生產銷售單位,以及省外浙江、山東、湖北等3個省共4家生產單位,抽查發現18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為插芯門鎖產品方舌軸向靜載荷、球形門鎖產品的執手扭矩、球形門鎖產品的鎖舌側向靜載荷、電子防盜鎖產品的鎖舌軸向靜載荷、電子防盜鎖產品的電源性能(欠壓)、電子防盜鎖產品的防破壞報警功能。
三、有關要求
針對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不合格產品名單已錄入監督抽查結果數據庫,并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向社會提供公開查詢。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要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并及時將處理情況錄入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管信息系統。對不合格產品,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要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要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要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要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及其經營者的失信信息錄入質量信用檔案。
附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登錄“粵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