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58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3年,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文體用品、電子產品、箱包鞋、珠寶首飾、非醫用口罩、眼鏡、兒童用品、皮革皮毛、車輛相關產品、網絡通訊產品、日用雜品等11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的11種產品共發現不合格產品301款(見附件1),其中,從線下抽檢發現不合格126款,線上抽檢發現不合格175款。不合格產品涉及文體用品95款、電子產品74款、箱包鞋41款、珠寶首飾29款、非醫用口罩25款、眼鏡14款、兒童用品9款、皮革皮毛6款、車輛相關產品3款、網絡通訊產品3款、日用雜品2款。發現8款涉嫌假冒產品,已移交屬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處理。
二、不合格情況分析
(一)文體用品。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95款(線上銷售23款。其中天貓13款、京東7款、天虹1款、小紅書1款、阿里巴巴1款)。不合格項目為可觸及的塑料件中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的限量、邊緣、尖端、危險銳利尖端、筆套安全、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溫)、頭盔佩戴裝置強度(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芯尖受力、性能亮度(白度)、D65熒光亮度、書寫性能、振蕩沖擊性能、產品使用說明(標識)。
(二)電子產品。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74款(線上銷售71款。其中天貓26款、京東20款、拼多多10款、淘寶10款、唯品會2款、小紅書2款、阿里巴巴1款)。不合格項目為過充電、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導體的端接、直插式設備、耐異常熱、抗電強度、直接插入電網電源輸出插座的設備、電能量源的防護、球壓試驗、濕熱處理、防電擊保護的結構要求、絕緣要求、與電源插頭形成一體的裝置、端子、斷開連接器后電容器的放電、電擊和能量危險的防護、接地導體及其連接的電阻、發熱要求(以上均為安全標準要求),以及轉換效率、常溫下的有效輸出容量、無線電騷擾(輻射騷擾場強)、電源端子騷擾電壓/交流電源端口的傳導發射、1GHz以下輻射騷擾/1GHz以下輻射發射、輻射雜散騷擾。
(三)箱包鞋類。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41款(全部在線上銷售。其中天貓19款、京東6款、得物5款、抖音3款、拼多多3款、天虹2款、唯品會2款、阿里巴巴1款)。不合格項目為:標識/標志、耐折性能、鋼勾心縱向剛度、鋼勾心硬度、鋼勾心長度下限值、鋼勾心彎曲性能、拉斷伸長率、外底外中底粘合強度、游離或可部分水解的甲醛(涉及安全標準項目)、重金屬含量(涉及安全標準項目)、跌落性能、振蕩沖擊性能、拉桿耐疲勞性能、摩擦色牢度。
(四)珠寶首飾。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29款(全部在線下銷售)。不合格項目為印記、命名規則、標簽(貴金屬材料中文名稱)、有害元素(涉及安全標準項目)、貴金屬含量(純度)、珠寶玉石鑒定及命名。
(五)非醫用口罩。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25款(全部在線上銷售。其中阿里巴巴11款、天貓5款、京東3款、淘寶3款、拼多多1款、蘇寧1款、唯品會1款)。不合格項目為(顆粒物)過濾效率、細菌過濾效率、防護效果、通氣阻力(以上均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頭帶、口罩帶及口罩帶與口罩體的連接處斷裂強力。
(六)眼鏡。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14款(線上銷售7款,全部在天貓)。不合格項目有球鏡頂焦度允差(主子午面一)、球鏡頂焦度允差(主子午面二)、光學中心水平距離允差、光學中心單側水平允差、光學中心垂直互差、裝配質量、鏡片厚度、厚度偏差、柱鏡軸位方向偏差、標志。
(七)兒童用品。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9款(全部在線下銷售)。不合格項目為特定可遷移元素最大限量、鄰苯二甲酸酯增塑劑、用于包裝或玩具中的塑料袋或塑料薄膜、外露的開口管子、手把強度、穩定性、鞍管、水上玩具(標識),以上項目均為安全標準項目。
(八)皮革皮毛。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6款(全部在線上。其中天貓4款、阿里巴巴2款)。不合格項目為帶孔撕裂力、帶齒咬合力、帶體耐揉搓性能、產品使用說明(標識)、纖維含量。
(九)車輛相關產品。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3款(線上銷售2款。其中阿里巴巴1款、天貓1款)。不合格項目為標識與說明、控制導引信號異常試驗、過流試驗、急停保護試驗、輻射騷擾(30MHz~1000MHz)、傳導騷擾(電源輸入端)。
(十)網絡通訊產品。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3款(全部在線下銷售)。不合格項目為電氣絕緣、電氣間隙、爬電距離、直插式設備、耐異常熱、抗電強度(以上項目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電源端子傳導連續騷擾(AC電源輸入/輸出端口)、輻射雜散騷擾。
(十一)日用雜品。本次抽查不合格產品2款(全部在線下銷售)。不合格項目為耐潮濕、泄漏電流和電氣強度(以上項目為安全標準項目),以及珠尾。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我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并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已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并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的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臺(二維碼詳見附件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部門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復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并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對存在缺陷的產品,督促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依法實施召回,召回情況及時報送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抽查不合格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制度。
附件:
2.“粵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登錄“粵品通”微信小程序查詢)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