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鞏固疫情防控成效,加強信用約束,形成政府公正監管、企業誠信自律、社會公眾監督的市場監管社會共治格局,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領導小組辦公室決定,對疫情期間市場監管部門查處的違法違規企業向社會通告,現公布疫情防控期間第二批違法違規企業名單。根據《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上述違法違規企業的行政處罰信息將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記于企業名下,依法形成企業信用檔案,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對于情節嚴重的企業,政府部門將依法實施相應的失信聯合懲戒。(通訊員:粵市監)
疫情防控期間違法違規的企業名單(第二批)
序號 | 企業名稱 | 住所(經營 場所) | 違法違規情節 | 執法機關 |
1 | 廣州市海皇勞保商店 | 廣州市增城區 | 1月30日,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對位于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西寧路80-4號的“廣州市增城海皇勞保商店”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商店對外銷售了953個標示為“廣州衛生材料廠”生產的“醫用口罩(衛生口罩)”。但經執法人員查詢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并未發現有“廣州衛生材料廠”的企業信息,而且不能提供相應的進貨單據。當事人涉嫌銷售非法企業生產的醫用口罩,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 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 |
2 | 深圳市瑞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立業路分店 | 深圳市寶安區 | 1月26日,根據群眾舉報,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監管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深圳市瑞草堂大藥房有限公司立業路分店進行執法檢查。經查看舉報群眾所購買的樣品,發現該款帶有“K310”“NIOSH N95”等字樣的口罩產品內有黑斑和較為明顯的泥黃色痕跡,且內外包裝均無廠名廠址、合格證明和中文標簽。另在該店內發現庫存的500個標示“Surgical Face Mask”(中文譯為外科口罩)等文字的口罩,內外包裝均未見廠名廠址、產品合格證明和中文標簽。截至1月26日,該藥店累計銷售上述兩款口罩24800個,涉案金額達8.3萬元。因當事人的上述行為涉嫌構成刑事犯罪,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監管局依法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目前,公安機關已以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罪立案偵查。 | 深圳市市場監管局寶安監管局 |
3 | 汕頭市金平區福恒生醫療器械用品店 | 汕頭市金平區 | 1月28日,汕頭市市場監管局聯合市公安局食藥環支隊,依法對位于長平路48號的汕頭市金平區福恒生醫療器械用品店進行突擊檢查。現場查獲涉嫌“三無”醫用口罩36000個,涉案貨值約9萬元。經檢驗,涉案產品不符合醫用口罩標準。當事人涉嫌銷售不符合標準的醫用器材,目前該案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 汕頭市市場監管局 |
4 | 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百東村瀛基路41號的口罩廠 | 佛山市南海區 | 1月29日,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位于佛山市南海區西樵鎮百東村瀛基路41號的口罩生產廠進行執法檢查。檢查發現該口罩生產廠涉嫌存在侵犯“3M”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違法行為,且該廠內有大量生產及庫存帶有“3M”標識的口罩。當事人涉嫌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目前已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 佛山市南海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5 | 惠州市良鍵醫藥有限公司紫金縣第二十五分店 | 河源市紫金縣 | 1月31日,河源市紫金縣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惠州市良鍵醫藥有限公司紫金縣第二十五分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藥店將店內三種商品捆綁銷售:一次性使用醫用口罩 (滅菌型)(規格:10個/盒)1盒搭配抗病毒口服液(規格:10ml*10)1盒和板藍根顆粒(規格:10g*20袋)1包,售價52.3元。截至案件調查終止,上述捆綁銷售的商品已售出15套,貨值共計784.5元,獲利667.5元。且該藥店在銷售上述捆綁商品期間,未在商品外包裝標明產品價格及相關信息。當事人涉嫌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四條第(三)項、《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規定,構成了利用其他手段哄抬價格、未明碼標價的違法行為。河源市紫金縣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 河源市紫金縣市場監管局 |
6 | 東莞市南城晉豪文具店、東莞市南城品安勞保用品店 | 東莞市 | 2月1日,東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東莞市南城晉豪文具店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文具店銷售標稱“河南飄安集團有限公司一次性使用口罩”的口罩,庫存4165個。經查,上述口罩涉嫌為假冒飄安公司的劣質產品,執法人員依法扣押涉案口罩產品。執法人員依法對上述口罩的進貨來源進行追查,在對上游供貨商東莞市南城品安勞保用品店檢查時發現,該勞保用品店庫存大量涉嫌假冒“3M”品牌口罩及其他無中文標明產品名稱、生產廠名和廠址的口罩,東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現場扣押涉案口罩20580個。上述兩家商鋪涉嫌違反《廣東省查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違法行為條例》的相關規定,構成銷售假冒偽劣口罩的違法行為。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 東莞市市場監管局 |
7 | 東莞市全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 | 東莞市 | 1月29日,東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東莞市全康醫療器械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將進貨價為0.76元/個的錦江牌口罩,于1月25日大幅提價到30元/個對外銷售,而該款口罩之前的銷售價格為2元/個。當事人的行為違反《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涉嫌構成哄抬價格的違法行為。東莞市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將于近期依法作出處理決定。 | 東莞市市場監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