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全面落實廣東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健康委員會、省市場監管局、省醫療保障局聯合發布的《關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間在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全面摸排醫院外發熱患者的基本情況,及時發現發熱、咳嗽患者,防止漏診和瞞報,確保藥店充分發揮發現疫情線索“崗哨”作用,廣東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沉一線,對該項工作進行了明察暗訪。
廣州市場監管
市局要求藥店對于購買發燒、咳嗽類藥品的市民群眾應進行實名制登記,核實并記錄購藥者居民身份證、具體住址及聯系電話三項基礎性信息。對于“四類人員”,還應及時報告當地社區由街道村(居)干部、醫務人員、基層民警組成的“三人工作小組”,一并記錄報告人及接收人信息。
全市市場監管部門快速反應,上下聯動,全力落實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實名登記報告制度,切實發揮藥店在疫情防控中的“崗哨”作用。通過藥店張貼海報、利用網絡新媒體等方式,加大宣傳普及力度,引導市民群眾理解支持、配合落實這一防控措施。印發相關工作規范,統一標準,強化藥店防疫指引,做到如實登記,建立臺賬,每日上報信息,發現“四類人員”第一時間報告屬地“三人工作小組”。市局、區局建立兩級工作專班,加強暗訪督導與巡查檢查,摸排風險隱患,督促藥店經營者嚴格落實主體責任,把好聯防聯控的重要關口。
其中,番禺區市場監管局組織區內23家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召開疫情防控視頻工作會議,明確藥品零售企業防控工作事項與要點,分別與各藥品零售連鎖總部番禺負責人簽訂承諾書,督促藥店嚴格落實檢測體溫、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人員登記、不囤積、穩價格等工作。同時,組織人員下沉一線,現場監督指導藥店提高填報效率和質量,堅持做到一日一報。
湛江市場監管
市局派出督查組到各地進行督促檢查。督查組通過檢查相關記錄、現場提問等方式,隨機抽查了赤坎和坡頭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的20多家零售藥店,主要檢查藥店是否配備測溫槍、是否落實對顧客先測溫后進店、店員是否佩戴口罩,重點檢查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信息登記表,查看是否按要求登記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姓名、癥狀、聯系方式、住址等信息。督查組要求各藥店主動承擔起社會責任,除做好本店的防控措施外,還要積極向顧客講解疫情防控科普知識和做好政策宣傳解釋,對購買相關藥品人員要進行身份核實、登記相關信息,對符合上報條件的防疫線索要及時按要求向“三人工作小組”(由街道村委干部、基層醫療機構、民警組成)報告,確保“疫情線索”人員的及時預警、篩查與處置,達到信息無縫銜接、反饋閉環的效果。
同時,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派出工作組主動上門指導轄區零售藥店掌握信息登記管理系統的操作方法和流程。通過短信、微信工作群等方式督促藥店按規定做好疫情期間相關退熱止咳藥品銷售登記及上報工作,并指導藥店在店面張貼疫情防控知識海報、LED滾動播放宣傳標語,做好信息登記制度的相關宣傳,提高市民的知曉率,確保信息登記工作有序開展,為疫情防控的排查隱患提供第一手有效信息。
截止23日,湛江市藥品零售企業已完成上報系統注冊,異常情況上報率達到100%,全市累計收集購藥登記信息33613條。
陽江市場監管
陽江市市場監管局對全市范圍內的零售藥店開展疫情防控期間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工作督查。督查組詳細查看藥店的疫情防控措施、醫用口罩、消毒藥劑等防控物資儲備供應和價格波動情況,現場查看藥店是否對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的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和要求戴口罩。并通過查閱資料、登錄信息管理系統、詢問藥店工作人員等方式,檢查藥店貫徹落實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人員信息登記報告制度情況,主要查看藥店是否如實登記和報告發熱、咳嗽等“四類人員”,是否能熟悉運用信息登記管理系統,是否能準確、及時完成信息錄入上報任務,是否存在瞞報、漏報風險等。
韶關市場監管
全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主動上門服務,指導零售藥店掌握信息登記系統的操作方法和登記流程,確保信息登記工作全面開展。要求所有零售藥店對所有入店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并對購買發熱、咳嗽藥品人員進行信息登記工作,對涉及到省文件規定的“四類人員”信息立即報告鎮街、社區“三人小組”作進一步排查。全市1094家藥店已100%登錄智慧食藥監系統注冊,有效發揮了全市零售藥店網絡覆蓋優勢和早期監測作用,及時掌握全市有發熱、咳嗽癥狀人員信息,實施全面精準排查,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
中山市場監管
截至2月22日,全市的2936家藥店中除已停業未注銷的部分門店外,已100%登錄智慧食藥監系統注冊,累計上報相關信息13546條。共有1248家零售企業上報了19189名購藥者的信息,對企業上報的發熱和有“三史”的人員進行跟進核實。組織監管人員對藥店上報省智慧食藥監平臺的登記信息進行抽查核實,組織全市基層分局對各藥店執行登記報告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信息真實性。截至2月18日,已抽查核實所有上報的發熱購藥者信息,核查率達100%。
1月25日以來,中山市市場監管局共檢查藥品生產企業11家次,藥品批發企業9家次,藥品零售連鎖總部8家次,藥品零售企業4312家次,藥品使用單位46家次,醫療器械生產企業22家次,醫療器械經營企業3040家次,醫療器械使用單位26家次,處置投訴舉報62件。
揭陽市場監管
一是要求全市零售藥店在銷售發熱、咳嗽類藥品時,必須對購藥人員進行體溫測量,做好信息登記,詳細記錄姓名、身份證號碼、現居住地址、購買藥品品種、是否有發熱癥狀、是否是14天內來粵的湖北或溫州人員、是否是14天內曾到過湖北、溫州等疫情高發地的人員、是否是與上述二類人員有接觸史的人員等信息,并填寫《零售藥店購買發熱、咳嗽類藥品信息登記表》,每日及時報送至轄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將發熱者及上述三類人員的相關信息通報給屬地“三人工作小組”。
二是要求各零售藥店向購藥人員做好耐心細致的宣傳解釋工作,對拒絕提供相關信息的暫不銷售上述藥品,對購買治療發熱、咳嗽感冒藥品人員積極引導到醫院就診就醫。并于13日聯系市廣播電視臺進行專題宣傳報道,加大市民的知曉度,推進工作落實。
三是要求零售藥店登錄專門的信息登記管理系統進行注冊,按照要求及時錄入銷售發熱、咳嗽藥品相關信息。各縣(市、局)市場監管局按時集中收集匯總轄區內零售藥店上報的數據,并對零售藥店是否嚴格執行登記報告制度開展抽查。
截至目前,全市累計上報銷售發熱、咳嗽類藥品零售藥店3866家,購藥人數17091人次,發熱人數3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