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宏網廣東6月18日電(記者 黃磊剛)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推動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決策部署,落實廣東省電動自行車安全隱患全鏈條整治工作方案具體要求,發揮標準提升牽引作用,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在廣州組織開展蓄電池產品強制性國家標準宣貫活動。本次活動采用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相關生產和使用單位代表3500多人參加了宣貫活動。
活動過程中,專家對GB43854-2024《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安全技術規范》、GB38031-2020《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兩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進行深入解讀,并結合實際案例,對蓄電池產品生產和使用主要風險點、對相關主體如何提升產品質量進行具體指導。
GB43854-2024將于今年11月1日正式實施。據介紹,該標準通過規范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產品設計、生產和銷售過程,將有效提升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的本質安全水平,減少使用過程中火災等安全事故發生率,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與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目前,蓄電池產品生產工藝一般包括:制片、裝配、化成和包裝,其中化成工藝事故風險度最高,是火災、爆炸事故防范的最重要環節。該環節主要風險點有3方面:一是軟包裝電池未采取閉口真空抽氣化成工藝,產生烴類氣體被抽真空管道排走,維持一定的真空度,極易發生燃燒事故;二是圓柱電池未采取真空措施,直接設置于鉚合金屬圓筒中,則有泄漏電解液和烴類氣體遇高溫火源起火風險;三是方形金屬殼動力電池采用貨架式化成方式,未采取真空措施,導致化成區域彌漫電解液和烴類氣體容易發生燃燒事故。
消費者在購買和使用蓄電池產品時要注意以下3方面:一是通過正規渠道選購相關產品。二是充電和放電:使用過程中按照制造廠商規定的充放電條件,且使用與電池或電池組相匹配的充電裝置進行充電;使用過程中選取干燥、開放的環境對電池或電池組進行充放電,避免在復雜環境下充放電,如高溫、高濕等,以免造成短路、腐蝕或相關保護功能失效;電池和電池組處于正常工作溫度下操作,避免電池或電池組在超出制造商推薦的溫度范圍外工作;充電前清理電池或電池組周圍環境,避免周圍堆積可燃物,遠離易燃易爆區域;電池或電池組設計防反接保護,若無此功能,使用時注意電池或電池組的極性。三是長期放置:若設備長時間不使用,按照制造廠商的要求進行處理;放置時清理電池或電池組周圍環境,避免周圍堆積可燃物,遠離易燃易爆區域;對于長期貯存后的電池或電池組按照制造商規定的時間周期及方法進行充電恢復,以獲取最佳的性能。
接下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持續開展國家現行強制性標準宣貫活動,通過對重點標準解讀,督促企業嚴格執行強制性標準,鼓勵執行更嚴格推薦性標準,以標準提升牽引設備和消費品更新換代,推動我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工作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