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王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已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推進放心消費行動,全面貫徹落實《實施條例》有關規定,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自7月1日至9月30日,集中開展“落實《實施條例》依法護權”專項行動,查辦一批民生領域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進一步規范重點消費領域經營行為,促進消費環境不斷優化。
本次專項行動圍繞網絡消費、格式合同條款、個人信息保護等重點領域,重點打擊以下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一是“大數據殺熟”行為,查處經營者在同等交易條件下,對同一商品或服務設置不同的價格或收費標準的違法行為;二是未經消費者同意自動續費行為,查處經營者未以顯著方式提醒消費者注意自動展期、自動續費的違法行為;三是不履行網售商品7日無理由退貨義務行為,查處經營者擅自擴大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范圍、未以顯著方式對不適用無理由退貨的商品進行標注等違法行為;四是誘導“好評返現”行為,查處電商平臺經營者發放各類“好評返現”卡等違法行為;五是虛假宣傳誘導老年人消費行為,查處保健品、養生服務等領域通過虛假宣傳誘導老年人購買明顯不符合其實際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務的違法行為;六是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行為,查處經營者超范圍、過度收集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個人信息,未經消費者同意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或撥打商業性電話等違法行為;七是在格式條款合同中設立“霸王條款”行為,查處經營者利用格式條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減輕自身責任、加重消費者的責任或限制消費者的權利等違法行為。
廣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具有行業性、普遍性的侵權問題,將有針對性地開展行政約談,指導行業企業落實整改。同時,通過多種形式對專項行動成果、典型案件進行宣傳,對不良經營行為形成震懾,營造消費維權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