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十一”期間,除了促銷規則復雜、價格優惠貓膩等“老大難”問題,隨著網絡消費新模式新業態加快發展,商家“砍單”、定金陷阱等新問題也不斷出現。為此,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消委會聯合向廣大消費者發出消費提示。
直播帶貨問題多 保持清醒勿沖動
直播電商是近年興起的熱門促銷方式,特別是今年受疫情影響,直播帶貨發展迅速,以低價宣傳、超強互動、直觀體驗、網紅效應等特點越來越受消費者青睞。據有關消息,今年的“雙11”,直播帶貨將是各電商平臺主打的促銷模式。但直播帶貨屬新興消費業態,法律規制相對滯后,責任關系多樣復雜,權責邊界不夠清晰(主播、商家與平臺之間責任義務難劃分),在保障消費者權益方面容易發生問題,相關投訴正快速增長。產品質量疏于把關、使用“極限詞”等誘導消費沖動消費、售后退換貨難以保障等都是消費者投訴突出的問題。
因此,消費者面對“雙11”電商平臺直播購物宣傳轟炸時,要保持清醒和理智,要盡量選擇正規平臺且具有專業選品團隊的頭部主播,盡量選擇品質保證且有售后保障的商家和商品,同時不要被直播間營造的“超高性價比”“熱賣”“搶購”“秒殺”等氣氛所感染,避免沖動下單,盲目消費。
預售定金不退還 確認需求再下單
今年“雙11”來得早,從10月21日開始,電商平臺就拉開了預售的序幕。預售也是“雙11”促銷普遍采用的模式。主要通過支付定金,以“付定金立減”或“定金膨脹”等優惠形式進行促銷。值得注意的是,消費者付定金后,如果未在規定時間內支付尾款,平臺往往就會自動關閉訂單,取消交易,而定金卻不退還給消費者。
為避免財產損失,建議消費者參與預售活動時,應仔細閱讀預售規則,下單前務必確認好消費需求,切莫因促銷優惠而沖動支付定金;已下單的消費者要按照約定時間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而損失定金。在支付尾款時還應注意尾款金額是否與商家宣傳的優惠價格一致。
先升后降“假優惠” 拒絕套路別買貴
價格驅動是“雙11”吸引消費者最直接最主要的因素。然而在“全年最低價”“定金抵扣”“紅包補貼”“滿減”“限時搶購”“低價秒殺”等各類優惠活動背后,消費者還須留意各種“假優惠”價格陷阱。一些商家慣用“先漲價再優惠”套路,看似優惠力度很大,實際與平時售價相當。一些商家用“虛構原價”、虛標“劃線價”玩“假優惠”把戲。
消費者須擦亮眼睛,建議提前關注想購買商品,留意平時銷售價格,并在不同平臺、商家之間“貨比三家”,以此甄別商品是否真的降價,避免上了“假優惠”的當。
囤積商品不可取 綠色消費不浪費
每逢“雙11”,在號稱全年網購最大優惠活動面前,許多消費者都會買進很多生活用品、食品等囤積在家里。由于過量囤積用不完或商品過期,往往造成浪費。
這里要提醒消費者的是,國家一向提倡節約節儉,作為消費者要樹立綠色消費、環保消費的理念。面對各種優惠促銷,要做好消費規劃,盡量在確定有實際消費需求情況下才進行購買,不為價格驅動購買不需要商品,不因囤積商品而造成浪費。特別是針對容易腐壞的生鮮產品和保質期較短的食品,更要避免大量購買囤積。
海淘商品勤消殺 疫情防控不放松
隨著物流體系的不斷升級,“海淘”、“代購”成為“雙11”重要消費方式。今年受疫情影響,國內消費者無法出境消費,很多國際品牌借助電商“雙11”推出了各種促銷活動,以此吸引國內消費者。
但當前國外疫情控制不樂觀,消費者在選擇海淘或代購境外地區商品時,務必要做好疫情防控措施。根據衛健委、疾控中心等部門的提醒,對于從國外境外進口的商品,消費者收貨時要做好外包裝消殺。無論是快遞外包裝、還是商品外包裝,建議都進行嚴格消毒。此外,包裝箱、包裝盒最好及時丟棄或銷毀,盡量不帶入室內;接觸物品包裝后,要及時洗手消毒;而食用進口冰鮮、冷凍食品,則一定要煮熟煮透,盡量熱吃。
購物憑證應保存 遭受侵權可投訴
購物憑證是消費者進行維權時最直接最有效的證據。消費者在“雙十一”購物時,要注意保存促銷活動細則、商品宣傳圖片、商品訂單頁面、與網店的聊天記錄、支付信息、物流記錄等網購商品及交易信息,以便發生糾紛時有利于維權。
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廣東省消委會將在2020年11月9日至11月20日期間設置“雙11”投訴咨詢專線(專線號碼:020-85597315),全天候為消費者提供投訴咨詢服務。消費者發現合法權益受到侵害,可以撥打以上專線,也可撥打12345政府熱線或通過廣東消費維權網(www.gdcc315.cn)、全國12315平臺(www.12315.cn)進行在線投訴。
此外,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廣東省消委會提醒各電商平臺、商家和帶貨主播,作為“雙11”促銷活動主體,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加強商品質量管控,不虛假宣傳、不虛標價格,不誘導沖動消費,同時,要加大售前、售后服務保障力度,促銷期間盡量安排客服人員24小時值班,時刻關注消費者下單或反饋情況,如出現商品標錯價、商品質量差或與宣傳不符、發貨不及時等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嚴格落實七天無理由退貨,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避免發生群體性消費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