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73號)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落實使用安全主體責任監督管理規定》(總局令第74號)(以下稱兩個規定),并于5月5日起施行。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為助推廣東省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按照市場監管總局兩個規定有關要求,落實好特種設備安全主體責任,更好地服務企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開發了廣東省特種設備企業自主管理平臺。
據了解,該平臺按照單位類型,分設“特種設備生產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平臺”和“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平臺”,從服務企業的角度出發,分別為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提供特種設備相關業務的管理、隱患排查等功能,并提供有關法律法規的查詢,既方便了企業,又進一步滿足了企業管理需要,實現對特種設備生產和使用管理的信息化。
該平臺還融合生產單位許可能力保持情況、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自主管理、“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責任落實情況、企業設備隱患排查、監察檢驗發現問題政企互動等多項功能,方便了企業的自主管理需求。
下一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將積極聽取平臺使用單位的意見反饋,不斷對該平臺進行完善,使其成為廣東特種設備生產、使用單位落實市場監管總局兩個規定,提升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重要信息化支撐平臺,助力廣東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高質量發展。
特種設備生產單位質量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平臺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主體責任落實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