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廣東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英德市教育局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19年5月以來,當事人將英德市中小學校學平險、校責險、教職工校責險的經紀業務委托指定給某保險公司,制定出臺了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保險方案、招投標方案,限定各有關學校向特定的經營者購買保險服務。在招投標評審中設置不公平條件,要求有關保險經營者必須承諾將總保費15%用作教育部門防災防損經費作為參與招投標的條件之一。上述行為違反了《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第四十二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以設定歧視性資質要求、評審標準或者不依法發布信息等方式,排斥或者限制經營者參加招標投標以及其他經營活動”、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
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主動整改,提前終止相關保險合約或合約到期后不再續期,向廣東省市場監管局提交了整改報告,承諾加強對《反壟斷法》等法律法規學習,提高法律意識,強化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下一步將遵守公平競爭原則,依法依規開展校園保險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