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網監函〔2019〕681號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謝鳳連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快推進珠三角地區村級工業園區改造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無證無照經營不僅擾亂了市場經濟秩序,破壞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有的甚至成為假冒偽劣產品的生產、銷售窩點,環境污染、事故隱患問題嚴重,影響社會穩定。一直以來,我局高度重視查處無證無照經營工作。2018年原省工商局下發《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2018年全省無照經營專項整治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工商個字〔2018〕417號),組織全系統于2018年8月下旬開始至11月底,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無照經營專項整治行動,部署在全省范圍內開展以公共場所、城鄉接合部、集貿市場、學校及周邊地區等人流密集場所為重點區域,以校外培訓機構、“散亂污”企業(場所)、殯葬等行業為重點對象的查處無照經營專項整治行動。通過專項整治,以打促疏,以點帶面,形成清理無照經營工作的持續高壓態勢。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無照經營案件11757宗,案值6645.93萬元,沒收金額793.15萬元,罰款2605.34萬元,案件數同比2017年底下降6.53%。今年第一季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無照經營案件854宗,案值574.97萬元,罰沒金額274.22萬元。
我局贊同人大代表提出的關于加快推進珠三角地區村級工業園區改造的有關建議,建議有利于加速清理各類無證無照非法經營活動,凈化市場環境。我局將在職責范圍內積極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一、對工業園進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數,查處無照經營行為
指導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根據當地政府的部署,與相關部門積極配合,對工業園內的各類市場主體進行全面的排查,摸清底數。根據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 第684號)有關規定,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對經營者未依法取得營業執照從事經營活動的,依法予以查處;對不屬于本部門查處職責的無證無照經營,及時通報有關部門。
二、優化審批服務,引導市場主體辦照經營
深化落實商事登記制度各項便利化改革措施,對符合經營條件的,引導經營者辦照經營;繼續推進實施“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多證合一”“證照分離”、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等重要改革,便利化改革覆蓋企業準入、準營、退出全生命周期。通過優質高效的登記注冊服務支持工業園的發展。
三、加強后續監管,規范依法經營
對工業園進行清理規范的同時,加強與相關職能部門間的協作配合,各司其職,綜合治理,提高監管效能。一是強化信息共享。及時歸集涉企信息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記于相對應企業名下,并依法向社會公示市場主體登記、備案、行政許可、行政處罰、黑名單信息、抽查檢查結果等信息,增進公眾的知情權,強化監管互動和社會監督。二是強化對市場主體事中事后監管工作力度。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依法查處經營者隱瞞實情、弄虛作假、不年檢或年報等違法行為。三是強化信用約束。推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跨部門應用,將企業信用信息作為各級政府部門重要考量因素,依法予以限制或禁入,提高企業違法成本,推動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失信聯合懲戒效應。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