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信監函〔2019〕679號
省司法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賴曉靜代表提出了關于進一步規范法律服務市場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我們同意人大代表提出的該項建議,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積極貫徹落實國家、省扶持法律服務事業發展的各項政策措施,結合部門職能,主動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強化市場監管,切實營造我省法律服務市場發展的良好環境。
一、營造寬松便捷的市場準入環境
繼續深化落實商事登記制度各項便利化改革措施,推進實施“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多證合一”“證照分離”、企業簡易注銷登記等重要改革,便利化改革覆蓋企業準入、準營、退出全生命周期。通過優質高效的登記注冊服務支持我省法律服務事業發展。其中通過“企業開辦一窗服務系統”的“一窗受理、一網通辦、并行辦理”的一站式服務模式,實現全省企業開辦時間由2017年的15.7個工作日壓縮到5個工作日以內。我省開發“多證合一”信息采集備案系統,創新實現了“多證合一”“一口一網”“零見面、零跑動、零收費、無紙化”辦理,實現了“多證合一”信息跨層級(國家、省、市、縣四級)、跨部門、跨行業互聯共享。企業辦理商事登記以后,絕大部分備案可自動完成,需另行填報、上傳的信息大幅壓減。
二、做好“雙告知”工作,推動落實法律服務行業監管職責
根據《廣東省商事登記條例》《國務院關于“先照后證”改革后加強事中事后監管的意見》(國發〔2015〕62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6〕389號)等有關法規文件規定,我局積極落實“雙告知”工作。一是告知申請人。在辦理有關登記注冊時,工商部門根據已公布的《廣東省商事登記后置審批事項目錄》告知申請人,其登記申請涉及后置審批事項的,應當依法取得有關審批部門的審批后方可經營,并由申請人作出在取得審批前不擅自從事經營活動的書面承諾。二是告知審批部門。法律服務企業辦理登記注冊后,各級工商部門按照同級告知原則將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及時共享至相應信息平臺,告知經營項目的同級審批部門。各審批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按規定及時在相應信息平臺獲取相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依法辦理相關商事登記后置行政許可,履行審批和行業管理職責,切實做好后續監管工作。
三、深入開展查處無證無照專項治理
一是認真處理群眾舉報投訴。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通過群眾舉報投訴熱線12345等方式接受對群眾投訴的無證無照經營行為,及時依照法定程序和相關工作制度認真調查處理,做到事事有落實,件件有回音。二是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不斷創新監管模式,大力開展查處無證無照專項治理,促進公平競爭,優化營商環境,包括法律服務行業在內的“查無”工作取得明顯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無照經營案件11757宗,案值6645.93萬元,沒收金額793.15萬元,罰款2605.34萬元,案件數同比2017年底下降6.53%。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遵循查處與引導相結合、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通過綜合運用各種行政手段,引導市場主體及時辦理相關證照,引導法律服務行業經營者依法經營,取得良好社會效益。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