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務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余子煒等代表提出了關于廣東省肉菜便民菜市場的提升改造建議,經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職能配置,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由省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對代表提出的關于廣東省肉菜市場的提升改造建議,我局完全贊同,結合我局的職能,對進入肉菜市場的食用農產品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穩步推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
2015年,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原省農業廳、原省海洋漁業局分別簽署了《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合作協議》,聯合下發了《關于加強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的意見》、《關于進一步做好生鮮上市家禽產品檢疫監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2016年,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原省農業廳又共同制定了《關于加強我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進一步強化部門合作和監管銜接,共同建立以食品安全產地準出、市場準入的追溯體系,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目前,我局著手建立以農產品檢疫合格證明、農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查驗為基礎,與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制度相銜接的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嚴防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
二、嚴格監督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
一是督促市場開辦者落實管理責任,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要求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自覺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執行與入場銷售者簽訂的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要求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做好經營戶檔案、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管理、日常檢查、統一銷售憑證、自行開展快檢或送檢等工作。督促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開辦者加強對入場銷售者的管理,切實把好市場準入關。二是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落實主體責任,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督促食用農產品經營者在采購食用農產品時,主動查驗食用農產品相關證明材料,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如實記錄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進貨日期以及供貨者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保存相關憑證,實現食用農產品來源可追溯,保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三、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監督檢查力度
一方面加大對食用農產品銷售者進貨查驗記錄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銷售來路不明的食用農產品;另一方面提高對時令果蔬、生鮮肉類及水產品等重點品種中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違禁藥物殘留及金屬污染物殘留項目的監督抽檢和快檢篩查頻次,適時在市場上公示抽檢信息,對發現的不合格食用農產品就地銷毀,對銷售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經營者進行嚴厲查處。同時,將在市場上抽檢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信息反饋給生產基地和產地農業部門,倒逼源頭生產者規范種植養殖行為,監管部門從嚴監督管理,構建全鏈條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體系。
四、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快速檢測
2016年以來,我省開展農貿市場快檢工作,基本覆蓋全省各縣區的主要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及居民日常消費比較集中的城鎮中心零售市場,為更大范圍的人民群眾提供食用農產品快檢篩查把關。各地監管部門貫徹落實省政府民生實事工作要求,認真組織開展農貿市場快檢工作,以市場消費量大的蔬菜類和質量安全風險高的鮮活水產品類為重點,對農藥獸藥殘留等項目進行快速檢測。自從開展快檢工作以來,全省快檢食用農產品1635.9萬批次,篩查發現和銷毀不合格食用農產品61556批次283420.95公斤,其中,蔬菜48079批次224463.07公斤,水產品13374批次58424.58公斤,畜禽肉蛋類103批次533.3公斤。監管部門會同市場開辦方監督銷售者停售和銷毀不合格農產品,有效防控風險,在市場公布快檢信息,引導群眾消費,有力保障了市場銷售環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推動建立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
一是探索共建水產品產銷對接,構建閉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為有效解決全鏈條監管,質量可追溯的問題,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與原省海洋與漁業廳共同推進全省安全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試點工作,深入養殖基地、批發市場及運輸企業了解掌握影響水產品質量安全的關鍵風險點,聯合制定了《廣東省安全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監督管理試點工作方案》,設定“產銷對接”具體條件要求,引導生產經營單位實行產銷對接,積極構建“生產有記錄、流向可追蹤、質量可追溯、責任可界定”閉環式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模式,推進鮮活水產品產銷對接,構建水產品全鏈條質量安全追溯體系。二是以批發市場為抓手,探索建立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系統。以省內等大型批發市場為試點,利用零售市場、超市、學校食堂、餐飲服務等消費終端的倒逼作用,探索建設全省統一的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系統,實現市場批發環節與銷售環節有效銜接、食用農產品追蹤溯源和日常監管工作的信息化。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