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民革廣東省委會提出的《關于加強我省P2P網貸風險監管的提案》(第20190194號)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局會辦意見如下:
一、我局防范互聯網金融風險工作情況
(一)嚴格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登記。
1.依法履行商事主體登記注冊職能,積極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市場準入。2018年8月,原省工商局印發《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切實加強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粵工商廣字〔2018〕441號),明確在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期間,禁止新注冊P2P網絡借貸機構,暫停受理名稱或經營范圍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絡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的登記注冊申請,不予辦理設立登記、不予增加含有上述所列字樣的經營項目;持有金融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具體按批準文件登記經營范圍。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省登記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含有“網貸”“網絡借貸”“P2P”的企業16家。
2.積極配合相關部門清理金融類商事主體信息。我局先后多次向省金融管理部門提供企業名稱或經營范圍中含有“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絡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16個字詞的企業信息,相關信息合計41.58萬條。
3.積極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準入措施。根據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8年版)》關于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的規定,除上述16個字詞外,對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使用“銀行”“保險(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險組織)”“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融資擔保”“典當”“征信”“小額貸款”“外匯(匯兌、結售匯、貨幣兌換)”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的登記注冊申請,不予辦理設立登記、不予增加含有上述所列字樣的經營項目;持有金融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具體按批準文件登記經營范圍。
(二)強化互聯網金融廣告監測監管。
1.強化互聯網金融廣告整治工作。原省工商局制定印發了《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轉發工商總局關于開展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粵工商廣字〔2018〕120號),將互聯網金融廣告納入2018年互聯網廣告專項整治的重點內容,加強對“P2P”網貸機構等互聯網金融廣告的整治工作;聯合省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共同部署并轉發了總局等十一部門《整治虛假違法廣告部際聯席會議2018年工作要點》,以貫徹落實廣告監管部際聯席會議工作部署為抓手,全力整治虛假違法廣告,把金融投資類廣告作為重點行業加強整治,充分發揮各級廣告監管聯席會議機制作用。
2.加強互聯網金融廣告監測檢查。我局指定專人定期處理市場監管總局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派發的線索,做到100%查看、100%處理、100%反饋,共處理轉辦線索1937條次;對納入監管數據庫的互聯網媒介,要落實屬地廣告監測職責,及時發現并依法處置互聯網廣告違法案件線索;全省市場監管部門認真落實屬地監管責任,集中清查違法互聯網金融廣告行為。2018年,共監測廣播、電視、報刊282家,建立《國家互聯網廣告監測中心網站目錄》和《廣東省重點互聯網廣告監管數據庫》覆蓋全省402個重點網站,監測、檢查各類互聯網廣告74萬余條次,排查廣告1299條次,開展行政約談指導28次。
3.嚴厲打擊互聯網金融廣告違法行為。我局要求加大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依法查處違法金融廣告;強化信用監管和約束,對行政處罰信息做到100%公示;對嚴重違法的,公告曝光典型違法案件,依程序提請相關部門對違法廣告信息進行處置或關閉非法金融網站。2018年,共查處違法金融廣告案件29宗,罰沒金額118.59萬元。
(三)依法強化事中事后監管。
1.全面實施信用監管。積極發揮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的作用,加強互聯網企業涉企信息公示。及時公示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行政許可、抽查監管和行政處罰等信息,加強金融類市場主體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全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清理吊銷企業,2018年共依法吊銷各類企業8.07萬戶。
2.建立聯合監管機制。我局召開省整治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增加人民銀行廣州分行、廣東銀監局為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會議審議通過并印發了《廣東省整治違法廣告聯席會議關于廣告監管工作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粵工商廣字〔2018〕13號),明確金融管理部門負責對金融廣告涉及的金融機構、金融活動及有關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甄別認定,進一步強化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在互聯網金融廣告監管方面的執法協作和監管合力,加強在金融廣告監管方面的信息通報和聯合懲戒,建立了聯合監管機制。
3.加強涉案信息和線索收集。通過接收群眾投訴舉報信息和線索收集,做好傳銷及涉嫌非法集資線索輿情監控,做到準確區分、及時處置。近年來,我局先后對云聯惠、善心匯、所羅門矩陣、中券資本、摩能國際、中貝蛋業、旅爸爸等近年涉嫌非法集資和傳銷的各類經營主體進行了徹底排查,并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2018年9月,我局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對省領導批示查處的廣州某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并及時對該公司相關聯的5家公司進行了系統鎖定和列入異常名錄等措施。
4.積極配合公安機關偵辦大案要案。我局將帶有高額返利性質的傳銷行為作為工作重點,加強對傳銷活動的打擊。2018年11月,根據省處置非法集資領導小組的工作安排,派員參加了非法集資案件處置暨涉眾領域不穩定問題專項督導治理工作。對佛山、珠海、深圳、東莞四市非法集資重點案件處置情況、維穩情況、存在問題等情況進行了了解和督導,我局根據工作職能提出了相關工作意見和建議。2018年8月以來,我局向各地市場監管部門下發了89宗涉嫌傳銷行為的線索進行核查,排查某涉案關聯企業13295家、立案209家、納入異常名錄3513家、責令整改3638家。
二、下一步工作建議
(一)依法做好商事主體登記工作。在清理整頓期間,嚴格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登記,禁止新注冊P2P網絡借貸機構,暫停登記名稱或經營范圍中使用上述16個字樣的企業(金融部門批準除外)。積極與省互聯網金融整治辦研究明確非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認定標準。繼續做好向有關主管部門提供互聯網金融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工作。
(二)積極構建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體系。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加大公示全省市場主體包括P2P網絡借貸平臺的登記注冊、動產抵押、股份出質、行政許可、行政處罰、檢查抽查、聯合懲戒、年度報告、即時信息等的力度;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免費查詢P2P網貸市場主體經營活動情況,為企業交易、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提供參考。
(三)強化信用約束。嚴格落實經營異常名錄與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管理制度,對P2P網絡借貸機構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被吊銷企業的法定代表人以及法院通報的失信被執行人,在辦理企業登記中實施限制或禁止措施。
(四)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制度的建立,加強跨部門信息歸集共享和工作協同,推動P2P網絡貸款平臺和個人“黑名單”的跨部門應用,對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納入部門聯合懲戒范圍,營造“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風險環境,積極推動社會誠信建設。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