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正生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酒類小作坊監管和取締無證生產的酒及配制酒的建議》(第1882號)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我省是食品工業大省,保障食品安全具有特殊重要的意義,也面臨著嚴峻的挑戰。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確保食品安全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是各級黨委政府義不容辭之責”。省委省政府歷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始終把食品安全工作作為一項重大的政治任務來抓,作為公共安全領域優先治理的問題,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監管體制,加大投入支撐,不斷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食品安全狀況不斷好轉,公眾食品安全基本得到保障。您提出的加強對小作坊的監管和質量風險監控、取締無證生產企業、發揮酒類行業協會的建議很有針對性和建設性。
截至2019年1月,我省共有白酒小作坊893家,白酒獲證生產企業127家,配制酒獲證生產企業254家。近年來,我省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部署,深入開展酒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加強對酒類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管,增加酒類產品的日常抽檢批次,加大對生產經營酒類食品違法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制售假冒偽劣、非法添加酒類食品違法犯罪行為,堅決取締無證生產酒類食品企業,成效明顯。
一、加大對酒類食品違法行為打擊力度,酒類生產經營行為得到有效規范
一是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部署,開展了加強白酒小作坊和散裝白酒生產經營規范管理的專項檢查。共抽檢白酒小作坊550批次,不合格52批次,監督檢查發現124家白酒小作坊因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等被責令整改,10家依法被立案查處;抽檢散裝白酒經營店338批次,不合格50批次,監督檢查發現511家散裝白酒經營店因索證索票不齊全、標簽不符合等被責令整改,51家依法被立案查處。
二是結合食品生產行業“一年一整治”工作安排,深入開展了酒類生產行業專項整治,強化隱患排查,整治酒類生產環節違法違規行為,取締了一批無登記證的小作坊和黑作坊,轉型升級了一批酒類生產加工者,打擊了一批酒類違法生產行為,提升了全省酒類生產加工者食品安全水平。檢查酒類生產加工單位4201家次,發出責令整改579份,監督抽檢3510批次,不合格批次94批次,責令停產停業29家,立案查處111宗,罰沒金額76.9萬元,注銷許可證(登記證)33家,取締無證小作坊和黑作坊16家,移送公安機關3宗。
三是按照《廣東省酒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粵食藥監辦食營〔2017〕776號)要求,開展酒類食品專項執法工作。在2018年專項整治期間,全省共檢查酒類生產單位2486家,其中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1903家;檢查酒類銷售者74398家,其中酒類批發3114家,酒類零售71310家;檢查餐飲服務單位51503家,其中酒吧、KTV等場所5465家;監督抽檢酒類產品總數4386批次,其中不合格數144批次,清理無證生產經營戶425戶,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3529份,約談酒類生產經營者1947家次。簡易程序案件84宗,一般程序案件572宗,涉案貨值1419.52萬元,罰沒581.61萬元,重大案件10宗,兩法銜接移送線索14條,移送案件18宗,其中刑事立案6宗,抓獲犯罪嫌疑人9名,逮捕犯罪嫌疑人6名。
四是在2018年,聯合省公安廳在春節、“兩會”期間開展打擊食品藥品違法犯罪“春雷行動”破案會戰,開展打擊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以下簡稱“四品”)非法添加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將酒類食品鎖定為重點食品品種之一,加大對可能危害酒類食品安全行為的檢查查處力度。如深圳市查處了商行經營假冒茅臺、劍南春軒尼詩等名酒系列案,立案8宗,扣押假冒酒類產品251瓶,移交公安部門線索8條。中山市查處沙溪鎮孖二煙酒商行鄒某經營無中文標簽的進口洋酒案,扣押涉案問題洋酒一批,對當事人進行了嚴厲處罰。
二、加大對酒類食品監督抽檢力度,監督抽檢批次明顯增加
重點加大酒類產品的監督抽檢頻次,要求各地市、縣級局加強轄區內小作坊的抽檢力度,對轄區內小作坊盡量覆蓋。及時發現酒類產品的質量安全問題,對人民群眾消費量大、無合法來源證明、標簽標識不符合規定、銷售價格明顯低于市場價格的等可疑酒類食品加大抽檢,明確白酒標簽不得虛假標注白酒釀造工藝、香型、酒精度等,不得違規標注“特供”“專供”“專用”“特制”“特需”等字樣,配制酒標簽標識不得非法宣稱功效等。
在去年監督抽檢中,全省年度抽檢酒類產品抽檢 14804批次(含白酒小作坊550批次),不合格271批次,主要不合格項目為酒精度,甜蜜素占,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專項整治抽檢酒類產品總數4386批次,其中不合格數144批次,酒類產品抽檢不合格項目主要表現為塑化劑、甜蜜素超標,酒精度不合格,標注虛假生產日期等標簽標識不合格或無中文標簽的酒類產品。對抽檢不合格食品,按規定及時做好抽檢信息公布、后續核查處置等工作。
三、加強泡制藥酒經營環節監督管理,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我國有食療、藥膳養生的傳統飲食習慣。在全國各地和廣東省部分地區,群眾都有飲用添加了食品原料或中藥材配制的泡制酒的習俗,但是,目前尚無法律法規明令禁止自泡酒的經營,故我省監管部門按照《食品安全法》和市場監管總局的規定,將使用合法來源酒基泡制食品原料的,參照自制飲品(自釀酒)的標準進行許可和監管。同時,按照《食品安全法》有關規定,嚴厲打擊使用不在藥食同源目錄中的中藥材或其他藥品泡制酒的經營行為,嚴厲打擊非法使用野生動物泡制酒的行為,嚴厲打擊使用無合法來源酒基泡制酒的經營行為。
2017年11月,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為加強對經營環節自制泡酒監督管理,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制定印發了《關于加強泡制藥酒經營環節監督管理的通知》(粵食藥監辦食營〔2017〕661號),梳理了經營環節自制泡酒的許可和日常監督管理的相關制度,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各地加強日常檢查,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嚴厲打擊未經許可和使用無合法來源酒基、使用非食用物質泡制酒等違法行為。同時,原省食品藥品監管局還發布消費警示,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規,提醒警示泡制藥酒的食品安全風險。
四、下一步工作重點
目前,我省食品安全形勢總體穩中向好,但全省食品安全狀況與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不小差距,下一步我局將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和要求,指導督促全省市場監管部門繼續加大對酒類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加大監督抽檢力度,堅決取締無證生產經營企業。
(一)加大對非法泡制酒、非法聲稱酒的查處力度。對非法添加藥品及非食品原料的酒類產品進行嚴厲查處,要從根本治理非法泡制酒問題。對明示或暗示疾病預防、治療功效或者保健作用的酒類食品進行定性查處。
(二)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2019年酒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2019年進一步開展酒類食品安全專項整治,重點整治酒類加工小作坊、銷售散裝白酒的食雜店、網絡酒類銷售經營者等,強化酒類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責任意識,嚴厲打擊酒類生產經營違法違規行為,有效防范食品安全風險。加強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特別是加大酒類加工小作坊的監督抽檢力度,加大違法犯罪打擊力度,對存在違法行為的酒類生產經營單位堅決依法整治、查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假冒偽劣、摻雜摻假酒類產品的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制售酒類產品的黑窩點,促進我省酒類產品質量安全的提高。
(三)2019年將推動《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與食品攤販管理條例》的修訂工作,力爭將白酒列入食品小作坊限制生產加工食品品種,明確小作坊生產的食品不得在網上銷售,且只能在其獲證區域線下銷售的內容里列入條例。同時擬制定廣東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三年提升計劃,全面提升白酒食品小作坊整體水平。
(四)充分發揮行業協會監督、協調和引導作用,推動行業協會積極開展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行業自律、引導市場消費等方面的工作。暢通投訴舉報渠道,落實有獎舉報,鼓勵和支持消費者參與酒類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加強輿論監督,對制售假冒偽劣酒類違法行為公開曝光。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長期對我省食品安全工作的關心與支持,請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