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質監函〔2020〕185號
省應急管理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孔令涌代表提出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充電設施安全管理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成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設施標準化提供技術支撐。因應我省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及充電設施運行安全,相繼成立省輕型電動車(GD/TC127)、電力電子系統和設備((GD/TC60)、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安全((GD/TC131)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匯聚全省電動自行車產業及充電設施建設專家人才、加強電動自行車和電池源頭管控、強化充電樁規劃建設布局、開展行業標準化活動提供技術組織基礎和智力支持。
(二)加強標準制修訂,完善電動自行車及充電設施標準體系。針對廣東臺風、雷暴等災害天氣多、用電設施事故頻發的特點,制定公共場所用電設施建設及運行安全規程系列地方標準,對戶內、戶外,城市建筑、停車場等場所用電設施的設計、施工及運行維護全過程進行規范,有效減少災害帶來的影響,產生廣泛積極的社會效應。發布實施省地方標準《充電機(樁)標識編碼規范》(DB44/T 1762-2015),對充電機(樁)的標識編碼原則、編碼結構和編碼規則進行統一規定。堅持政府標準和市場標準并重的原則,在積極推薦電動自行車行業龍頭企業參與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研制基礎上,鼓勵支持相關社會團體和企業制定電動自行車及充電安全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把廣東企業數量優勢轉化為標準創新優勢和產業競爭優勢。深圳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發布《電動自行車用智能充電柜技術要求及檢測規范》《電動自行車用鋰離子蓄電池 技術要求及檢測規范》兩項團體標準。五羊—本田摩托(廣州)公司《電動自行車》、中惠創智(深圳)公司《電動自行車無線充電設備》等30項廣東企業標準在全國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
(三)開展電氣和電動自行車火災綜合治理。根據省消防安全委員會部署,制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落實<電氣和電動自行車火災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粵市監質監〔2019〕385號)。2019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生產和銷售領域電氣和電動自行車企業40297家,發現問題企業1157家;組織抽查電氣和電動自行車產品3630款,發現不合格產品452款;立案635宗,罰沒金額4043173元;關閉企業131家;責令電源適配器、移動電源、電動自行車等6類產品136家企業召回缺陷消費品239萬件;下架無廠名廠址或無CCC認證標志的電動自行車等產品33種,貨值311萬元,有效降低了火災安全風險。
(四)開展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將電動自行車產品納入省市場監管局年度重點監管目錄。2019年,共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省級監督抽查200款,抽樣采取在生產企業、線下銷售者和線上銷售者獲得樣品,其中生產企業抽樣50款,線下銷售者抽樣120款,線上銷售者抽樣30款。經檢驗,發現59家企業經營的67款產品不合格。
(五)開展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專項監督檢查。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18)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為加強新標準貫徹落實,我局聯合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三部門迅速對轄區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的數量和情況進行了排查,并組織全省市場監管系統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的專項監督檢查。同時,我局還加強與工信、公安等部門的聯系配合,互相支持,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排查、案件移送等工作機制,加強全鏈條監管和聯合打擊力度。2019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企業8855家,查處違法案件42宗,其中未經認證生產電動自行車案件1宗,銷售無CCC認證電動自行車案件3宗,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電動自行車案件24宗,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案件2宗,罰沒金額21萬元。
(六)集中開展強制性認證產品專項監督檢查。組織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對轄區內重點生產、經營場所和主要銷售渠道在售電動自行車等CCC認證產品進行檢查,共檢查生產企業、銷售場所8479家,檢查產品33種類14438批次,共查扣未經認證或證書失效、暫停期間擅自出廠銷售的CCC認證產品7129臺(件),不符合要求使用認證標志的CCC認證產品2901臺(件),移送案件線索和立案90宗。
(七)加強電動自行車產品強制性產品認證政策宣傳,保證改革措施平穩落地。及時轉發《市場監管總局 認監委關于發布電動自行車產品由許可轉為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安排的公告》(公告2018第15號),組織政策宣貫,督促指導各生產企業熟悉了解電動自行車轉為CCC認證管理的制度安排,及時開展CCC認證和證書轉換,保證了相關改革措施于2019年4月15日全面實施。目前,我省共121家企業獲646張電動自行車CCC認證證書。
(八)加強指定認證機構、指定實驗室監管。組織對承擔電動自行車認證的認證機構、指定實驗室開展監督檢查,督促其依法依規開展認證檢測活動,嚴格執行有關標準和技術規范,嚴把質量關。同時,督促各機構靠前服務,主動對接生產企業,積極協助企業做好檢測認證及過渡期內證書轉換等工作,保證企業生產連續性不受影響。
二、下一步工作
(一)開展電動自行車火災綜合治理。強化開展電動自行車生產、流通領域綜合治理,加強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環節的監管,嚴厲打擊不合格車輛、電池流入市場。配合公安部門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回收、改裝和修理場所專項治理,堅決杜絕拼裝等不合格車輛重新流入使用領域。積極配合公安、工信等相關部門進一步規范開展電動自行車注冊登記和牌證管理,堅決淘汰不合格車輛,堵截無牌無證車輛上路行駛。
(二)加大電動自行車抽查力度,加強對監督抽查發現的缺陷產品的認定和處理。對監督抽查不符合人身、財產安全的產品,加強后續處理及召回工作。
(三)繼續發揮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職能作用,以先進標準引領電動自行車產業規范發展。完善充電設施建設、使用及監管標準體系,加強標準宣貫實施,為人民群眾平安幸福、經濟健康發展、社會和諧穩定提供標準力量。
(四)繼續做好有關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工作,加大對認證行為合規性和認證結果有效性檢查。督促認證機構履行證后監督責任,壓實認證機構對“發證結果負總責”的責任追溯和風險防控機制;針對監督抽查和重點工業產品摸排中發現的認證相關問題,及時組織專項監督檢查,對涉及的違法違規問題,及時調查處理。
(五)加強綜合執法。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和方式,推動綜合執法,依法嚴厲查處無證生產、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加強兩法銜接,保持監管執法高壓態勢。
(六)加強宣傳引導。充分利用行業協(商)會等社會資源加強行業自律,引導企業合法經營,嚴禁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利用報紙、電視、廣播、網絡等媒體,做好新標準的解讀宣貫,教育引導消費者不要貪圖便宜購買三無車輛、違標車輛,不要購買非法改裝車輛。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9日
(聯系人:陳衛國,聯系電話:020-3883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