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注函〔2020〕283號
省地方金融監管局:
梁愛瓊委員提出的《關于穩妥有序引導發展合法校園貸市場,防范化解校園貸風險的提案》(第20200103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我局同意梁愛瓊委員提出的完善校園貸風險監測預警和處置機制、防范化解校園貸風險等建議。我局一向高度重視P2P網貸、變相校園貸、“套路貸”的預防打擊工作,嚴格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市場準入,通過完善企業信用信息公示,加快構建以企業為核心的信用管理體制,深入推進失信聯合懲戒工作。
一、嚴格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市場準入
一是依法履行商事主體登記注冊職能,積極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處置互聯網金融風險,規范金融類商事主體市場準入。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互聯網金融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6〕21號)規定,對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名稱或經營范圍中使用“交易所”“交易中心”“金融”“資產管理”“理財”“基金”“基金管理”“投資管理”“財富管理”“股權投資基金”“網貸”“網絡借貸”“P2P”“股權眾籌”“互聯網保險”“支付”等字樣的登記注冊申請,不予辦理設立登記、不予增加含有上述所列字樣的經營項目;持有金融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具體按批準文件登記經營范圍。配合相關部門清理金融類商事主體信息,提供企業名稱或經營范圍中含有“交易所”等16個字詞的企業登記信息。
二是貫徹落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禁止準入措施。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商務部公布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2019年版)》關于禁止違規開展金融相關經營活動的規定,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使用“銀行”“保險(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保險集團公司、自保公司、相互保險組織)”“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注:指從事公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金融租賃”“汽車金融”“貨幣經紀”“消費金融”“融資擔保”“典當”“征信”“交易所”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的登記注冊申請,不予辦理設立登記、不予增加含有上述所列字樣的經營項目。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原則上不得使用“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小額貸款”“金融”“資產管理”“理財”“網貸”“網絡借貸”“P2P”“互聯網保險”“支付”“外匯(匯兌、結售匯、貨幣兌換)”“基金管理(注:指從事私募基金管理業務的基金管理公司或者合伙企業)”等與金融相關的字樣。持有金融管理部門批準文件的除外,具體按批準文件登記經營范圍。
二、加強金融類商事主體信用監管
一是建立健全企業信息公示制度。我局建設上線了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廣東),通過公示系統公示全省市場主體的信用信息,包括登記注冊、監管檢查、動產抵押、股權出質、行政處罰等信息,供社會公眾免費查詢。另外,公示系統還提供企業年度報告、即時信息報送等功能,支持市場主體進行自主信息公示,使社會公眾實施查詢企業經營活動情況,有效化解交易過程中由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交易風險。據統計,2019年公示市場主體1253.31萬戶,各類企業信息4098.69萬條,成為企業交易、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重要支撐。
二是推動涉企信息統一歸集。我省在企業信息公示系統的基礎上,大力推進“全國一張網”建設,根據省政府印發的《政府部門涉企信息統一歸集公示工作實施方案》,我局收集各級政府部門在履職過程中形成的涉企信息,并統一記于企業名下通過公示系統對外公示,形成企業的全景多維畫像。同時,依托“全國一張網”,實現市場監管部門登記信息“雙告知”以及經營異常名錄等信用懲戒信息實時交換,推動跨部門信息交換機制,打破信息“孤島”。據統計,2019年,共有73個省直和中直駐粵機構、1441個市級部門以及6310個縣(區)級部門向系統報送數據,歸集市場監管部門以外的其他政府部門涉企信息690.05萬條,其中行政許可信息515.66萬條、行政處罰信息75.78萬條、抽查檢查結果信息98.61萬條。
三是深入推進失信聯合懲戒工作。一是在市場監管領域做好懲戒工作,業務系統成功嵌入信用核查功能,在市場準入方面和綜合業務審批環節限制或禁止失信主體辦理企業登記和審批等業務。2019年,全省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企業101.6萬戶,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企業18.75萬戶;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失信商事主體,限制申請辦理登記業務7.61萬人次,其中限制辦理變更登記4.04萬人次、備案業務3.56萬人次。在投資項目審批、政府采購、限制高消費等領域實施信用核查1747萬次、聯合懲戒5.3萬次。二是推動企業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企業名單的跨部門應用有效發揮信用懲戒機制的作用,成功實現政府采購和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及行業評先評優等領域,對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企業依法予以限制或禁止。三是引導公眾查詢、使用公示系統,加強誠信營商環境建設。據統計,當前社會公眾可瀏覽系統累計次數超過10.2億次。公示系統為強化信用監管提供了支撐,成為企業交易、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的重要基礎。
下一步,我局將立足市場監管部門職能,將配合牽頭部門做好校園貸市場案件查辦工作,一旦相關違法行為符合《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市場監管總局2號令)中規定,存在違反市場監管部門法律法規的情況,將堅決予以查處,嚴厲打擊相關違法行為,保障市場和諧穩定發展。同時,繼續加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的建設,完善涉企信息歸集制度的建立;推進建立跨部門、跨領域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共享,推進企業信息歸集于企業名下的系統功能運用;構建完善以信息歸集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新型監管制度;推動企業和個人“黑名單”的跨部門應用,對發現的違法失信行為,依法納入部門聯合懲戒范圍,營造“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信用風險環境,積極推動社會誠信建設。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1日
(聯系人:鄧華琴,聯系電話:020-3883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