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網監函〔2020〕299號
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狄聚青代表提出了《關于全面推行可降解餐盒、切實保護環境的建議》的建議,經認真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一直以來,廣東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應對塑料污染問題,結合本部門職能,不斷強化流通環節“限塑”監管,嚴把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商品零售包裝袋(僅對食品用塑料包裝袋)等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產許可準入關,切實為我省生態文明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營商環境。
一、部署開展“限塑”專項整治行動
2018年以來,我局共組織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出動執法人員4.96萬人次,檢查塑料購物袋銷售企業4903戶次,檢查商品零售場所2.76萬個次(其中集貿市場1.32萬個次),檢查經營戶15.58萬戶次(其中集貿市場經營戶11.41萬戶次),責令整改2323戶次(其中集貿市場開辦者及經營戶2061戶次),查處案件566宗,查獲不合格塑料購物袋34.23萬個(其中在集貿市場查獲27.28萬個),案值金額40.26萬元,罰沒金額47.22萬元。
二、嚴格生產許可
目前,國家對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實施生產許可管理。近年來,省局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嚴把塑料一次性餐飲具、商品零售包裝袋(僅對食品用塑料包裝袋)等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產許可準入關,對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一律不得許可;嚴厲打擊違法生產國家明令禁止的塑料制品行為。截至目前,全省共核發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證書3318張,其中塑料一次性餐飲具733張,商品零售包裝袋236張。
三、推進塑料購物袋、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等產品監督抽查
加強線上及線下銷售領域塑料購物袋、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以及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的監督抽查力度,守住質量安全底線。2019年,我局已安排到生產企業抽查40款塑料購物袋產品。經檢驗,發現3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檢出率為7.5%。近3年來,省局共組織對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監督抽查789批次,發現不合格10批次,不合格項目為總遷移量、脫色試驗(浸泡液);對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監督抽查337批次,發現不合格43批次,不合格項目為高錳酸鉀消耗量、熒光性物質(波長254nm和365nm)、鉛(Pb)、滲漏性能、抗壓強度、耐溫性能、杯身挺度、容量偏差、容量及容量偏差;對一次性發泡餐具監督抽查45批次,未發現不合格產品。《2020年食品相關產品省級監督抽查實施方案》正在制定印發中,今年計劃抽檢一次性塑料餐飲具25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500批次,后續將依法做好轄區內抽檢不合格產品生產經營者的后處理工作。
四、加大事中事后監管力度
要求食品相關產品獲證企業配置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提升企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同時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強化一次性餐飲具、食品用塑料包裝袋生產企業的質量安全監管,對發現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生產加工行為的,嚴格依法處理。督促餐飲服務單位采購一次性塑料餐飲具、包裝袋等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要嚴格落實索證索票制度,采購合格的食品包裝容器。
狄聚青代表“關于全面推行可降解餐盒、切實保護環境的建議”的建議,是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分析了當前我省的現狀和存在問題,提出了針對性的建議和對策,具有很高的參考價值和借鑒意義。
“限塑”是一項長期的任務,特別是在目前經營者、消費者環保意識不強的情況下,要讓消費者、經營者自覺執行“限塑”規定,還有一個過程。因此,下一步,我局將認真采納提案的相關建議,繼續加大監管力度,嚴格落實禁止、限制生產、銷售和使用部分塑料制品的政策措施。繼續加強對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銷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購物袋的監管。組織開展塑料購物袋產品質量監督抽查。運用監督抽查數據加強質量比對分析,正確引導消費。加強線上及線下銷售領域“三無”產品專項監督檢查,促使企業規范與改進產品標簽標識問題。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3日
(聯系人:丁洪,聯系電話:020-388354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