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網監函〔2020〕421號
團省委: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期間,饒寶琴代表提出了關于規范文身行業監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會辦意見如下:
文身對未成年人的未來影響巨大。未成年人的心智尚未成熟,自身認知能力有限,只能從事與其年齡、智力相關的活動。文身具有很強的蠱惑性,極易使未成年人身心受到不必要的傷害。因此,國家應該加強立法,對文身年齡進行限制,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文身,并對未經監護人允許擅自給未成年人文身的行為予以嚴懲。我局贊成饒寶琴代表提出的規范文身行業監管,禁止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務的建議。根據部門職責,我局主要開展了以下工作:
一、對經營文身服務企業依法依規登記,堅決查處無照經營文身服務的市場主體
根據《廣東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調整商事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粵工商企字[2018]142號)的規定,文身服務不涉及法定商事登記前置審批事項,市場監管部門依照商事登記的有關要求,依法依規對提供文身服務的企業進行市場主體登記。對于無營業執照從事文身行業的市場主體,市場監管部門將根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的規定予以查處。
二、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及時處理涉及“文身”的投訴舉報
我局強化科技運用,加強對12345平臺建設;強化輿論監督和公眾監督,鼓勵全社會參與投訴、舉報文身企業非法經營行為及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據統計,2019年以來,12345平臺接到涉及“文身”的工單共計93件,其中投訴91件,舉報2件,目前均已處理完畢。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履行部門職責,并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消費權益保護法律制度。在省人大提出修改《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辦法》時提出立法建議,建議增加“擅自給未成年人文身行為”相關規定,有效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4月17日
(聯系人及電話:邵顯潔 020-38835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