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函〔2020〕751號
省農業農村廳:
宋建朝等委員提出的關于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提案,提出如下會辦意見:
一直以來,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視和領導下,我局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通過“互聯網+監管”加強對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的監管,大力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信息化溯源工作,積極推動食用農產品產地準出和市場準入有效銜接,努力保障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持續推進市場監管改革創新。
從2016年底起,我局以食用農產品信息化溯源為突破,推進農批市場規范化治理,指導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在黃沙水產品交易市場試點建設溯源暨銷售憑證系統。該系統的市場管理端、商戶端、監管端和公眾端將食用農產品的各個環節歸集于一體,實現市場開辦者履行管理責任、入場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監管部門進行有效監管與風險防控、消費者消費知情,實現了智慧監管。同時,四個端口的數據通過溯源系統綜合一體運用,實時動態更新,并為養殖戶、基地、零售市場、超市及餐飲單位等預留端口,共享共用數據,為溯源鏈條完整打下基礎。
通過該系統的應用,促使市場開辦者嚴格落實管理責任,督促商戶落實溯源管理,推動經營者自覺嚴把進貨質量關,在原農業部水產品質量例行監測中,黃沙市場的樣品合格率得到了明顯的提高。目前,該系統在黃沙水產、江南果菜等約90家農貿市場、6300家商戶進行推廣運行,已取得階段性成效。在廣州市成功試點的基礎上,我局于2019年8月底印發了《試點建設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工作方案》,確定在深圳、汕頭、佛山、惠州、湛江、肇慶6市各1家水產品批發市場推廣應用。截至目前,6個市都已經完成了溯源系統應用建設工作。通過信息化溯源工作破解了數據采集難、憑證統一難、產品溯源難、日常監管難等問題,建立了有效的監管機制。廣東省食用農產品智慧監管的工作經驗在全國食用農產品批發市場規范化治理現場會上作了大會交流。
2020年6月,我局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推進食用農產品信息化溯源工作的通知》,要求廣州、深圳、汕頭、佛山、惠州、湛江、肇慶7市,將納入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的品種從水產品擴展至生豬產品和果蔬,鼓勵對接農業部門生豬產品的源頭溯源數據,探索生豬產品信息化全鏈條監管。要求每個市新增1家以上批發市場或3家以上零售市場(農貿市場)納入到溯源系統應用。2020年底前,7市原有和新增的市場開辦者和場內全部水產品、生豬產品和果蔬經營者應用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鼓勵粵港澳大灣區內未尚建設應用溯源系統的珠海、東莞、中山、江門市以及其它有條件的市對標先進,參照相關建設要求主動開展溯源系統建設工作。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3日
(聯系人及電話:蔡希文,020-38835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