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函〔2020〕886號
李心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校園食品監管確保舌尖上安全的提案》(第20200151號)收悉。經綜合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等單位意見,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學校食品安全事關師生身體健康,事關家庭、社會和諧穩定。廣東省學校用餐人數日漸增多,供餐形式更加多元,供餐品種日益豐富,學校食品安全引發的社會關注也在不斷提升。我們贊成李心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強校園食品監管確保舌尖上安全的建議。
省市場監管局切實依法履行職責,緊密聯系相關部門高度重視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積極保障師生飲食安全。
一、我省校園食品安全監管基本情況
截至7月10日,廣東省共有26369家學校食堂,校園周邊餐飲單位32733家,校園周邊食品銷售單位25304家。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等要求,制定廣東省具體的貫徹工作措施,不斷強化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構建食品安全“閉環”監管模式,各相關部門按照“部署—檢查—通報—督導—整改—提升”的規定程序履行各自職責,采取日常監督檢查與專項監督檢查相結合、學校內部自查與外部聯合飛行檢查相結合方式,認真組織開展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大檢查、大排查和聯合整治,每年至少開展2次對全省各類學校(含幼兒園)食堂、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及校園周邊食品經營單位100%全覆蓋專項檢查和聯合飛行檢查。檢查中建立問題臺賬,檢查后確保問題整改到位,實現對食品安全風險有效管控。
二、構建多元參與的監督機制
近年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督促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依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健全并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把控食品采購關口,嚴格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嚴格開展食品安全自查。依法查處涉及學校校園及周邊的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各相關部門協同開展校園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開學檢查、專項檢查、飛行檢查、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進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等,并要求各地市建立食品安全義務監督員制度,成立由學校、經營方、就餐人員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鼓勵有條件的學校引入家長代表及社會公益組織、志愿者機構代表等組成的監督員隊伍,引入社會監督,加強社會共治。同時2020年將完成全省所有學校食堂及供餐單位“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全覆蓋,實現校園食品安全指揮管理、校園食品安全管理自查、校園后勤管理日常巡查、家委會(代表)參與抽查、政府部門聯合監督檢查全方位監督制度體系,保障校園食品安全。
三、加強校園食源性疾病防控
省衛生健康委加強對校園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特別是食源性疾病監測工作的指導、監測與報告。一是不斷加強學校食源性疾病病例監測。各級疾控機構落實對轄區學校校醫的食源性疾病知識培訓和工作指導,以協助及時識別疑似食源性疾病病例;各級疾控機構在每個工作日內審核、匯總、分析轄區內發生在學校的食源性疾病病例信息,發現有共同食品暴露史的聚集性病例或危重、死亡病例及其他食品安全隱患的,核實后及時按規定報告。二是迅速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疾控機構根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調查工作需要,及時組織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并按規定及時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地方各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定期對轄區內學校發生的食源性疾病聚集事件進行匯總分析,并提交分析報告。三是及時控制校園食品安全突發事件。如2019年9月東莞市鳳崗鎮幼兒園發生一起腸炎沙門氏菌中毒事件,通過衛生部門、教育、市場監管等多部門密切合作,突發事件得到及時控制,保障了學生等重點人群的飲食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省歷來高度重視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堅持通過“精心組織部署、加強制度建設、落實春秋季專項檢查和聯合飛行檢查、風險嚴防嚴控、餐飲質量提升、構建社會共治”等工作措施,不斷提高改善我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狀況,切實保障廣大師生飲食安全。結合您提出的意見,省市場監管局、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五部門聯合開展為期三年的“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通過18項具體措施重點加強校園食品安全工作。
(一)全面落實校外供餐單位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供餐單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完善并落實從原料進貨查驗至食品分餐、通過HACCP或IS022000體系認證配送全過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全省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全面推行“互聯網+明廚亮灶”智慧監管并向供餐學校展示,落實食品安全責任險制度。
1.科學防控安全風險。結合實際,全面分析從原料采購至食品分餐、配送全過程的食品安全風險,制定針對性強、科學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風險防控要求,督促從業人員嚴格落實。定期開展食品安全自查,及時整改發現的問題隱患。建立HACCP或ISO22000體系,全省為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于2020年底前通過HACCP或ISO22000體系認證。
2.嚴格查驗進貨原料。制定嚴格的食品原料供貨要求嚴格篩選食品原料供應商,倡導建立食品原料供應基地、與大型食品生產或銷售企業簽訂長期供貨協議。確定責任心強具備必要的食品品質辨別能力的專人負責食品原料進貨查驗,嚴格執行查驗要求。加強對食品原料供應商的監督,及時撤換存在食品安全問題的供應商。
3.規范加工制作行為。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規范從原料貯存至食品分餐、配送每一道環節的加工制作行為,做到燒熟煮透食品、分開存放生熟食品、徹底清洗消毒餐具用具、按規定的溫度和時間配送食品等,嚴禁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
4.全面推行供餐單位智慧監管。積極推進“互聯網+明廚亮灶”,強化供餐單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時發現并糾正存在的問題。向學校、市場監管、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公開食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動接受監督。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定期對大宗食品原料、成品及餐具用具清洗消毒效果等進行檢驗檢測。充分運用“互聯網+明廚亮灶”的物聯網、AI人工智能等技術,提升原料溯源把關、設施設備管控、人員行為糾偏等的智能化水平。
(二)嚴格落實學校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
學校要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和《廣東省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規定》要求,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健全完善校園食品安全管理體系和制度,明確校長(園長)在食品安全管理中的工作要求,落實校長(園長)食品安全重大決策、負責自查報告、整改工作的審核,及時研究解決校園食品安全工作中的問題。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各地學校校長要組織對學校食堂及供餐單位(含向學校供餐的集體用餐配送單位)開展全面的風險排查,定期對“互聯網+明廚亮灶”發現的食品安全風險問題,有針對性地制定明確、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嚴格落實。加強學校食堂從業人員管理。加強進貨查驗,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強化從原材料采購到供餐全過程的控制管理。落實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學校制定和填寫陪餐評價表,評價表應涵蓋對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工作情況等內容,學校要定期對評價結果組織研究。學校應健全食品安全巡查的組織實施,每月至少要開展一次巡查,全面檢查供餐單位食品安全情況,要及時更換不符合相關要求的集體用餐配送、承包、委托經營單位。
7.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集中定點采購。學校要以肉、蛋、奶、米、面、油等消費量大的食品原料為重點,選擇相對固定的資質齊全的食品供貨商,并與供貨單位簽訂包含食品安全內容的供貨協議。有條件的地區和學校實行大宗食品公開招標或集中定點采購制度,實行區域內學校大宗食品統一集中采購。
8.規范加工制作行為。市場監管部門要連續3年對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員現場抽查考核全面覆蓋。相關部門要督促學校食堂等校園內食品經營者強化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嚴格落實各項食品安全要求。結合實際,采用色標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學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勵建立HACCP或IS022000體系,并通過認證。倡導實行分餐制。
9.全面推行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大力推進學校食堂“互聯網+明廚亮灶”,學校食品安全負責人和食堂管理相關人員要通過“互聯網+明廚亮灶”系統隨機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狀況,及時發現食堂食品安全問題,及時予以糾正。鼓勵學生家長代表借助“互聯網+明廚亮灶”,參與學校食堂的監督。
10.建立學校相關負責人陪餐制度。中小學、幼兒園要按照《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計劃,明確陪餐人員及職責內容、要求,做好陪餐記錄。對存在的食品安全問題和風險隱患,學校要明確整改措施、整改時限,確定專人,督促食堂及時整改。
11.加強承包或委托經營、供餐單位管理。全省中小學、幼兒園食堂原則上采用自營方式供餐。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幼兒園采用自營方式供餐,不再簽訂新的承包或者委托經營合同。按要求規范管理學校內確需設置的食品小賣部、超市、自動售賣機等,學校應建立可售賣品類清單并嚴格執行。采用供餐單位提供餐食的學校,應優先選擇通過HACCP或IS022000體系認證和已建成“互聯網+明廚亮灶”的供餐單位。
(三)切實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監督管理
12.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學校食堂、供餐單位、校園周邊餐飲門店和食品銷售單位實行全覆蓋監督檢查,對檢查中發現食品安全風險高的單位持續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和頻次,規范監督檢查行為。深入排查使用腐敗變質和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合格、違規使用食品添加劑等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13.嚴懲重處違法行為。嚴懲重處校園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主動向社會公開查處結果,及時將相關信用信息歸集至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加強信用監管。及時受理、依法立案偵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嚴厲打擊校園食品安全犯罪行為。
14.健全學校飲用水安全長效機制。學校要加強對飲用水水質檢測,有專人對飲用水設備定期進行安全衛生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并進行整改。定期組織開展學校飲用水安全聯合檢查;對采用自備井和二次供水的學校,要建立臺賬、定期檢查,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飲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及時消除學校飲用水安全隱患。
15.落實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進一步提高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健全并落實大宗食品采購、進貨查驗、加工制作等制度,確保學生營養餐質量安全。加強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監督管理。
16.加強食源性疾病防控。加強食源性疾病監測與報告,織牢織密我省食源性疾病監測網絡。衛生行政部門督促轄區醫療、疾控機構做好食源性聚集性病例識別與上報工作,對于學校或學生群體食源性疾病病例,規范開展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學調查,及時向同級市場監管部門提交流行病學調查報告。加強人才隊伍培養。每年省疾控中心組織對全省市、縣兩級疾控中心開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學調查培訓班,三年內完成全省所有縣區和地市疾控中心食品安全事故流調人員的技術培訓全覆蓋;同時省疾控中心每年舉辦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骨干培訓班(FSETP),從監測數據分析、樣品采集、質量控制和實驗室檢驗等專業領域,對市縣兩級食品安全技術人員開展為期3個月的全脫產培訓。
(四)廣泛開展宣傳,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社會共治
17.加強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宣傳教育。廣泛開展食品安全宣傳教育,通過主題班會、專題征文、知識競賽、演講比賽等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師生有效傳遞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知識。對學校提供營養指導,倡導健康飲食理念。利用全民營養周、520學生營養日和食品安全宣傳周等主題宣傳活動的機會,通過門戶網站、官方微信等渠道,以及進校園等形式,廣泛開展師生的營養健康和食品安全科普知識宣傳,倡導健康飲食理念。
18.加強社會共治。健全學校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機制,暢通渠道,積極聽取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建議。引導新聞媒體真實、客觀報道學校食品安全狀況,客觀、公正開展輿論監督。具備條件的中小學和幼兒園應建立家長委員會代表參與校園食品安全監督檢查機制。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7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穎,020-38835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