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網監函〔2021〕298號
省林業局: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江冬梅等代表提出了關于進一步全面加強對松材線蟲病防治力度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根據2015年9月30日印發的《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落實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方面,“工商部門要積極配合林業部門對貨物集散地、市場進行檢疫檢查”。2018年機構改革,省工商局不再保留,其職責由新組建的省市場監管局承接。我局將按照省政府辦公廳文件要求,繼續做好林業有害生物防治方面相關工作,積極配合林業部門對貨物集散地、市場進行檢疫檢查。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3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允充,020-388359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