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網監函〔2021〕341號
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黎軍委員提出的《關于提升新就業形態人員服務保障的提案》(第20210221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一、開展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網絡交易違法行為
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有關部署,我局聯合廣東省網絡市場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定期開展廣東省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以群眾反映強烈、社會危害較大的假冒偽劣商品、刷單炒信以及網絡集中促銷違法行為、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等行為為重點,加大對網絡交易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據統計,2020年網劍行動我省市場監管系統累計網上檢查網站、網店14.1萬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網店經營者2.8萬個次,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刪除違法商品信息8596條,責令整改網站2195個次,已提請關閉網站204個,已責令停止平臺服務的網店722個次,抽查核實平臺內銷售食品、藥品、防疫用品經營者主體信息6844個次,查處網絡違法案件4490件;罰沒款1701.3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8件。
二、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電子商務經營者等市場主體的創新創業活力
一是全面提升企業開辦便利化水平。對照世界銀行評估標準,廣州和深圳等地將開辦企業全流程的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申領發票、就業和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等整合為一個環節;廣東全省實現“一表填報、一網通辦”,開辦企業一天辦結。全面實施“先照后證”“多證合一”改革,進一步優化企業開辦服務,降低網絡交易主體創新創業的制度性成本。二是實現商事登記“一網通辦”。積極創新載體,拓展服務方式,實現“智能審批”“銀政通”“微信辦”“企業名稱自主申報”等多種注冊申請服務模式。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覆蓋所有業務類型,通過無紙化和“雙向快遞”辦理模式,商事登記打破時間及空間的限制,實現商事登記跨區域“一網通辦”。截至目前,全省通過全程電子化商事登記系統辦理的業務超200萬筆。三是放寬電子商務經營者經營場所登記條件。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做好電子商務經營者登記工作的意見》(國市監注〔2018〕236號)相關規定,電子商務經營者申請登記為個體工商戶的,可以使用網絡經營場所作為經營場所進行登記,但僅可通過互聯網開展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從事線下生產經營活動。
三、落實經營異常名錄審慎管理,構建良好營商環境
指導疫情期間企業移出異常名錄庫,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一是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自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之日起3年內依照《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規定履行公示義務的,可以向企業注冊登記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申請移出經營異常名錄。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簡化審核流程,對符合條件的,在1個工作日內移出經營異常名錄。二是對因受疫情影響暫時失聯的企業,疫情期間可以暫不列入經營異常名錄。三是對生產、經營疫情防控相關物資的企業,疫情期間除接到舉報投訴、轉辦交辦等實施必要的檢查外,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不納入“雙隨機、一公開”定向抽查檢查名單。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有1114743戶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經排查,未發現有與疫情防控相關的企業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四、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依法規范線上線下競爭行為
加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開展對電子商務平臺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治理規制,完善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監測機制,進一步暢通投訴舉報渠道,不斷加強執法辦案力度。聚焦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執法重點行動,依法查處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不正當有獎銷售、商業詆毀等各類不正當競爭違法行為。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關中清,020-38835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