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標準函〔2021〕330號
省公安廳:
楊森平委員提出的《關于完善我省“限摩規電”管理模式的提案》(第20210153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我局贊同政協委員在提案中提出的“關于完善我省‘限摩規電’管理模式”的建議。為促進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提升,保障產品質量安全,我局研究制定并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粵市監辦發〔2020〕811號),積極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專項整治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銷售企業專項排查。在前期排查的基礎上,組織全省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本轄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生產、銷售企業信息進行動態更新完善,全面摸清轄區電動自行車及鋰電池、充電器配件生產、銷售企業數量和情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對排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建立工作臺賬,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并跟蹤對賬銷號,確保風險隱患得到及時消除。同時,要求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在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經營者信息排查核查時,通過廣東產品質量監管系統或“廣東產品檢查”小程序,按照統一的產品、企業信息建庫模板,建立完善轄區電動自行車經營企業信息,并在日常工作中登錄廣東產品質量監管系統或“廣東產品檢查”小程序查看、補錄、更新企業信息。經初步摸底排查,截至目前,全省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單位共有185家,銷售單位共有11031家。將督促各地市局繼續深入摸查,確保全面準確掌握企業底數。
(二)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銷售企業專項監督檢查。組織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對轄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銷售單位全面開展監督檢查。在生產領域,重點檢查已獲證電動自行車生產企業是否存在超認證范圍生產、不按新標準生產、不按CCC證書生產、假借出口名義生產違標車輛、非法改裝電動自行車等行為。對于暫停、撤銷強制性認證證書的企業,重點檢查其是否存在無證生產、銷售情況,并加強跟蹤監管。對鋰電池和充電器等電動自行車配件生產企業,重點檢查是否存在生產銷售標簽標識不合格產品、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違法行為。在流通領域,重點檢查電動自行車是否有CCC認證標志,CCC標志是否真實有效;驗明電動自行車是否有合格證明,銷售的充電器、鋰離子電池是否為原廠產品(與CCC認證所標明的信息一致)。為了使基層監管人員能夠快速識別不符合新標準要求的電動自行車,組織開展電動車執法專項網上培訓,向1萬余名基層監管執法人員推廣使用“電車專家”監管小程序。使用該小程序,開展現場檢查,可以快速辨別市面上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是否符合新國標的要求,檢查時間由原來檢查1家企業需要1個多小時縮減到10分鐘左右,有效提高對電動自行車的監管效能。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出動執法人員61246人次,檢查生產企業、銷售門店42379戶次,發出責令整改通知書172份,完成整改139家。
(三)開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專項監督抽查。加大對生產、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鋰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查電動自行車及配件2379款,發現106款不合格。對不合格產品要求各市市場監管局加強后續處理工作。對未經整改合格的同型號產品,一律不得上市銷售。對認定屬于缺陷產品的,要求各市市場監管局督促生產者主動履行召回義務,并加強對生產者召回實施情況的監督。
(四)全面加強對認證機構和獲證企業的監督檢查。按照“誰發證、誰負責”的原則,要求各相關認證機構對照強制性認證要求,對電動自行車獲證企業組織開展現場檢查。同時,加大對認證機構的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買證賣證、虛假認證,減少或遺漏認證程序、未對認證結果實施有效跟蹤調查、發現認證結果不能持續符合認證要求不及時暫停或者撤銷認證證書并予以公布、認證人員收受禮金等行為。截至目前,共暫停認證證書41,撤銷認證證書11張,注銷認證證書10張。
(五)加強部門協作,形成監管合力。加強與工信、公安、消防等相關職能部門溝通與協調,嚴格按照職能分工落實工作責任,防止推諉扯皮。及時通報專項整治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推動形成監管合力。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違法行為案件407宗,案件總值86.88萬元,罰沒金額162.65萬元。其中,未經認證生產電動自行車案件8宗,銷售無CCC認證電動自行車案件29宗,生產銷售不符合標準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案件252宗,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案件3宗,嚴厲打擊了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違法行為。同時,加強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和質量幫扶,將生產、銷售違標電動車的企業、不合格產品實施失信記分,并納入“清零”管理。對非主觀因素導致不合格且需要技術幫扶的,幫助其對接相關“產品醫院”或“產品診所”,促進整改落實,對主觀因素導致不合格的,予以嚴厲查處。
(六)加強宣傳引導,構建共治格局。大力開展宣傳引導活動,動員社會各方力量形成政府監管、經營者自律、社會監督、消費者參與的治理格局。一是上線民聲熱線回應社會熱點。重點針對加強新國標宣貫、嚴格生產環節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等熱點問題回應了社會關切。二是在監督檢查過程中,對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單位進行質量安全宣傳教育,明確企業生產、銷售的產品需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督促企業嚴格落實進貨檢查驗收制度。三是通過在相關經營場所張貼(發放)快速識別新國標電動自行車和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等宣傳海報,引導消費者了解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和使用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車上路及停放充電帶來的安全隱患,鼓勵消費者舉報電動自行車違法生產銷售行為。截至目前,全省共張貼(發放)宣傳海報61023張。四是充分發揮12345熱線作用,積極受理群眾申訴、咨詢和舉報,鼓勵廣大群眾投訴舉報產品質量違法行為。五是充分發揮省電動車商會等行業組織的引導作用和技術優勢,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專項調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七)開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標準化工作。我局積極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標準化工作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及國家和省委、省政府實施標準化戰略的各項政策措施,堅持“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標準化工作體制,實施“標準化+”行動,充分履行標準化統一管理和綜合協調職責,支持配合交通管理等部門共同推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的規范化、標準化工作。一是批準成立相關行業的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強化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標準化技術支撐。因應我省行業發展需要,我局批準成立了廣東省摩托車標準化技術委員會(GD/TC5)。專業技術委員會充分發揮對標準化工作的技術支撐作用,發揮其專業和人才優勢,圍繞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標準化發展提出政策和措施建議,承擔本行業領域標準起草、技術審查、標準宣貫、人員培訓等工作,為建立完善產業標準化體系提供技術支撐,推進行業標準化進程。二是加強標準制修訂,建立健全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標準體系。近年來,為適應我省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需求,我局支持鼓勵行業協會、學會、科研機構、企業等相關市場主體制定滿足我省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需要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支持制定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并在國家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目前在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電動自行車產品團體標準5項,摩托車企業標準614項、電動自行車企業標準174項。充分發揮標準在推進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發展中的基礎性、戰略性作用。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我局將繼續履行產品質量監管職責,督促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全面排查生產、銷售環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安全隱患,強化監管,依法從嚴查處生產銷售不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等規定要求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違法行為,督促生產和銷售單位進一步增強安全守紀意識,落實主體責任。同時,繼續嚴格執行《標準化法》《廣東省標準化條例》等法律法規,履行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職責,支持配合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通過建立完善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的標準體系,共同推動摩托車、電動自行車產業的規范化、標準化工作。進一步發揮行業組織的引領作用,引導行業持續健康發展。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9日
(聯系人及電話:蔡捷章,020-38835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