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標準函〔2021〕322號
省發展改革委:
俎江濤委員提出的《關于以更高標準推動塑料污染治理——關于廣東塑料污染治理問題的提案》(第20210881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一、標準化工作情況
(一)強化頂層設計,完善標準化體制機制建設。一是根據新時代、新要求及新業態發展的趨勢,結合廣東省標準化改革實際,組織修訂了《廣東省標準化條例》,于2020年10月1日正式實施。《條例》明確了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和行業行政主管部門關于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工作職責,建立了標準化工作融合引領和激勵機制,改善標準供給體系,強化標準實施與監督,為推動塑料污染治理標準體系建設提供更堅實的法制保障。二是發布《廣東省標準化戰略資金管理細則》,加大標準化戰略資金資助力度,支持企事業單位主導和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企業標準的制修訂工作。每年開展兩次省級地方標準征集工作,高度重視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整體規劃提出的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對符合地方標準立項范圍的標準遵循“成熟一批推進一批”原則給予優先立項。
(二)實施“標準化+”行動,助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穩步推進。成立省廣東省塑料與塑料制品標準化技術委員會(GD/TC49)、廣東省低碳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GD/TC73),發揮標準化智囊團的力量,支撐塑料污染治理標準體系研究和重點領域標準研制。鼓勵學會、協會、商會、聯合會等社會團體,及時響應市場需求,制定適合塑料污染治理管理和技術發展的團體標準,在團體標準信息服務平臺上自我聲明公開《廢塑料綜合利用綠色工藝規范》(T/GDACERCU 0001—2019)等團體標準。
二、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局將發揮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統一管理職責,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完善塑料污染治理標準體系,構建標準體系層次架構,梳理現有標準體系明細,突出重點領域標準研究方向,加大標準宣傳和貫徹力度,鼓勵企事業單位積極主導和參與各級標準制修訂工作,推動科研成果和成熟技術轉化為標準,增強標準服務供給能力。
專此函達。
2021年4月8日
(聯系人及電話:葉秋儀,020-388359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