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食經函〔2021〕432號
省農業農村廳: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梁姚順代表提出了關于建立農產品追溯體系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一、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
督促食品生產企業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規定,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鼓勵大中型企業運用信息化手段開展溯源管理,加大對嬰幼兒輔助食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重點食品生產企業和以農產品為原料的食品生產加工企業追溯體系的監管力度。
二、穩步推進全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溯源系統建設工作
為破解我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主體數量大、品種多,人少事多的難題,2016年底起,我局以指導原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在黃沙水產交易市場建設應用溯源系統為試點突破,按照試點先行,穩步推進,逐步完善的思路,至2020年已在廣州、深圳、汕頭、佛山、惠州、湛江、肇慶、珠海、東莞、中山、江門11個市建有溯源系統,實現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建設覆蓋,共有19個批發市場、142個農貿市場納入到溯源系統建設工作中,溯源品種涵蓋水產品、生豬產品和果蔬產品。該系統能滿足市場監管部門監督管理、市場開辦者實現管理、商戶應用以及消費者查詢功能,分別設置監管端、市場管理端、商戶端和公眾端。四個端口的數據通過溯源系統綜合一體運用,實時動態更新,并為養殖戶、基地、零售市場、超市及餐飲單位等預留端口,共享共用數據,為溯源鏈條完整打下基礎。
接下來,我局將著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強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管理。持續督促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加強對入場銷售者和食用農產品的入場查驗管理,落實管理責任。督促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嚴格落實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索證索票、建立進銷貨臺賬等食品安全主體責任要求,保障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確保食用農產品來源可查、去向可追。
二是持續推進食用農產品溯源系統建設工作。統籌推進省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管平臺建設。借力省農貿市場綜合治理三年行動,繼續推動各地開展信息化溯源工作,鼓勵已經建有系統的地市逐步將系統推廣應用至零售市場、超市及餐飲單位等。鼓勵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和銷售者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體系。加強與省農業農村廳的溝通和協同推進,加強食用農產品合格證等產地準出信息與市場準入的銜接,為實現食品安全全鏈條監管而努力。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4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張珩,3883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