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陳瓊代表提出了關于嚴格執行“限塑令”破解“白色污染”新困擾的建議,經研究,現提出協辦意見如下:
一、我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總體情況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塑料污染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印發后,我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安排,先后制定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實施方案》《關于開展集貿市場消費品質量專項監管工作的通知》《關于開展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緊急補充通知》等一系列文件,明確了工作任務和工作要求及具體工作措施,要求各地全面調查摸底,宣傳引導,加強監督檢查和抽查,并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等,方案印發以來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出動執法人員28319人次,與相關塑料制品生產或銷售單位簽訂承諾書10179份,張貼宣傳海報11701張,檢查塑料制品生產企業687家次,銷售單位17911戶次,監督抽查塑料制品343批次;發現不合格塑料制品62批次,受理塑料制品相關投訴 83起,處理投訴74起,責令改正違法違規行為66起,查辦違法案件96宗。
二、我局的主要做法和亮點
(一)組織對相關禁限塑料制品經營者摸底調查。針對當前塑料制品經營者分布、數量不清的現狀,組織各地對塑料購物袋、一次性塑料餐飲具、聚乙烯農業地膜等相關塑料制品的生產企業以及塑料購物袋批發商進行全面摸底,建立企業產品監管檔案并實施動態管理。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已摸查到相關禁限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及批發商共962家。
(二)大力推進宣傳承諾活動。針對當前相關禁限塑料制品生產者對國家政策要求不熟悉,相關禁限塑料制品銷售單位、使用單位包括消費者對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存在認識不到位甚至有一定抵觸情緒的情況,我局統一設計并組織印制了普及國家禁限塑料制品政策的宣傳海報數萬份,分發至各地市,要求各地市引導我省轄區內集貿市場、商超、藥店等經營單位以及塑料購物袋、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塑料棉簽等生產企業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張貼,有效增強經營者和消費者的環保意識,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同時組織各基層市場監管部門與上述單位簽訂《塑料污染治理承諾書》,要求相關單位承諾按照國家塑料污染治理相關政策規定的時限和區域要求,停止生產銷售相關禁限塑料制品。特別是針對集貿市場場內經營戶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的監管難點,在簽訂的承諾書中明確要求集貿市場開辦者加強對場內經營戶購進、銷售塑料購物袋行為的監督,否則開辦者將承擔《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規定的連帶責任。其中,廣州市在開展農貿市場“限塑”專項整治行動中,組織召開多場農貿市場“限塑”工作宣講會和培訓會,印發2.5萬份宣傳資料,倡導消費者每天少用1個塑料袋,與轄區內農貿市場開辦者、場內經營者簽訂《集貿市場開辦單位履行“限塑”責任承諾書》,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159份,查處不合格塑料購物袋1.6萬個,取得了較好成效。
(三)組織開展監督檢查。在前期多次市場摸底和組織專家論證的基礎上,針對塑料購物袋厚度檢查難,以及市面上大部分在售的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均屬于無標簽標識的“三無”塑料購物袋產品的情況,我局組織執法人員在流通領域重點查看企業銷售的塑料購物袋是否按照國家強制標準要求,標識生產廠名和執行標準編號;在生產領域,由執法人員會同質檢計量機構有關專家攜帶便攜式測厚儀(千分尺),現場測量發現企業生產的塑料購物袋厚度低于0.025毫米或聚乙烯農用地膜厚度低于0.01毫米,即作為案件線索移交執法部門進行查處。其中汕尾市加大生產源頭清查,市縣兩級聯合開展對8家塑料制品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現場查處涉嫌生產超簿塑料袋違法案件1宗,查封涉嫌約8萬個超簿塑料袋。
(四)強化監督抽查。近3年來我局在生產領域組織對1039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飲具、447批次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45批次一次性發泡餐具、53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7批次農用薄膜、40批次塑料購物袋開展了監督抽查,共發現10批次一次性塑料餐飲具、43批次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10批次食品用塑料膜(袋)、3批次塑料購物袋不合格。在流通領域對296批次保鮮膜(袋)、一次性塑料餐飲具等開展監督抽查,發現19款產品不合格。同時組織計量技術機構對月餅、酒精飲料(包括白酒、紅酒、黃酒等)、茶葉、化妝品、保健食品、咖啡、糕點、加工農副產品等重點消費品開展過度包裝監督抽查,合計抽檢產(商)品3448批次,發現不合格產品137批次。目前我局正在制定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細則,擬于近期對塑料購物袋和農用薄膜進行監督抽查。
(五)嚴格塑料制品市場準入。按照生產許可證管理目錄,一次性塑料餐飲具、食品用塑料包裝袋、食品用紙袋、紙餐具等實施生產許可管理。全省市場監管系統一直嚴格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要求,嚴把生產許可準入關,對國家明令禁止的產品和不符合生產許可要求的企業,一律不得許可。截至目前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核發食品用塑料包裝容器工具等制品證書3680張,其中一次性塑料餐飲具127張。
(六)加強餐飲行業塑料污染治理。印發《廣東省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方案》,對外公開發布《關于制止餐飲浪費、提倡綠色消費的倡議書》,鼓勵餐飲服務提供者提升服務水平,引導消費者減少使用一次性餐具;不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不主動向消費者提供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約談“美團”和“餓了么”兩大外賣平臺,及時讓經營者了解餐飲打包外賣服務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餐飲行業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有關政策要求,宣貫限制使用一次性餐具有關知識,督促平臺采取有效的舉措,落實限塑要求。
(七)以先進標準推動綠色環保等領域標準化建設。先后批準成立了廣東省環境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廣東省低碳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為綠色環保發展提供專業標準化支撐,并將綠色環保類標準列為地方標準征集重點項目。積極鼓勵社會團體、企業在綠色環保方面,積極采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制定高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高質量團體標準、企業標準。截至目前,我省社會團體在“全國團體標準信息平臺”上發布了《日用塑料制品》《廢塑料綜合利用綠色工藝規范》等一系列關于塑料制品相關的團體標準。其中深圳市將農貿市場升級改造作為市政府重大民生和食安工程之一,制定《深圳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建設與管理指引》并申報為深圳市地方標準,對深圳市農貿市場升級改造實行建設和管理分級、分類,規范各部門、市場管理單位、檔口經營者三方合力提升市場軟硬件綜合水平。截至目前,該市納入改造的255家農貿市場已全部完成升級改造,杜絕使用超薄“三無”塑料購物袋,并大量向場內經營者派發可降解塑料袋,培養提升消費者環保意識。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來,我局將嚴格按照國家和省的有關要求,重點做好以下各項工作。
(一)以農貿市場為突破口,開展塑料購物袋專項集中清理整治工作。重點檢查是否存在銷售的塑料購物袋未標示生產者名稱和執行標準編號等情況,銷售的塑料購物袋有無明碼標價,以及是否存在向消費者無償或變相無償提供塑料購物袋行為。對于檢查發現不符合要求的,將依據《商品零售場所塑料購物袋有償使用管理辦法》或者《產品質量法》的相關規定進行查處。
(二)加大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力度。組織對塑料購物袋、一次性塑料棉簽、聚乙烯農用地膜等塑料制品的生產和銷售單位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并加強與執法銜接,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辦力度。
(三)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出臺《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范》,對塑料原材料與制成品的經營者探索建立產品質量失信檔案及信用分級監管機制,根據產品及其經營者產品質量信用情況,實施差異化監管,并對失信企業實施部門聯合懲戒。
(四)注重協同配合。結合農貿市場綜合治理行動,配合商務部門引導市場建立塑料購物袋統一購銷機制,長久解決違規銷售超薄塑料購物袋問題;配合有關部門督促餐飲行業做好國家規定的禁限期限停止使用一次性塑料吸管和一次性塑料餐具。
(五)完善配套支持。將一次性塑料污染治理領域標準列為地方標準征集重點,加快相關地方標準的研制。支持電商、快遞、外賣等新興領域社會團體、企業參與標準化工作,制定綠色管理和評價等團體標準、企業標準,并配合生態環境管理部門開展相關地方標準的制修訂工作。鼓勵開展綠色產品等方面的認證,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塑料制品綠色設計研究,對包裝問題突出的商品進行包裝適宜度分級評價,開展商品過度包裝問題治理。
專此函達。
2021年4月30日
(聯系人及電話:黎明 388357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