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標準函〔2021〕527號
省發展改革委:
林健峰等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快建立“粵港澳大灣區共同市場”的提案》(第0813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一、工作情況
(一)以“灣區標準”為主要載體推進三地經濟運行的規則銜接、機制對接。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標準助推創新發展,標準引領時代進步,標準促進世界互聯互通。標準對高質量發展具有基礎性、支撐性和引領性作用,能有效架起規則銜接、機制對接的橋梁。建立以“一個灣區,一個標準,一次檢測,一次認證,灣區通行”為目標的“灣區標準”,是推動粵港澳大灣區規則統一、融合發展最有力、最有效的抓手,是最有可能率先實現突破、取得實效的載體,對支撐和引領粵港澳大灣區高質量發展具有現實意義。《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發布以來,我局大力推進“灣區標準”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效。2020年9月,省政府和標準委簽署了《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成立了合作領導小組,建立灣區標準部省聯動和工作協調機制,共同建設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省委書記李希、市場監管總局局長張工、省長馬興瑞、國標委主任田世宏共同為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的成立揭牌。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研究中心邀請國際標準化組織和國外標準化機構負責人、知名專家學者等領軍人物,組建了粵港澳大灣區標準化高端智庫平臺。同時,圍繞標準促進物流人流資金流等要素自由流動,我局聯合廣東省相關部門、粵港澳三地探索發布實施《冷藏冷凍預包裝食品流通作業規范》《港珠澳大橋智能運維標準體系》《金融自助設備運維服務規范》等標準,實現了“灣區標準”先行先試。
(二)優化市場準入準營服務。
近年來,我局不斷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市場準入準營服務,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面向粵港澳大灣區進一步放寬市場準入。一是全面推行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對標世界銀行營商環境評估指標體系,持續壓減企業開辦環節、時間和成本。2020年10月20日上線“廣東省企業開辦一網通辦平臺”,將設立登記、公章刻制、發票申領和稅控設備、員工參保登記、住房公積金企業繳存登記等5個程序整合為1個環節。二是實現“證照分離”改革兩個“全覆蓋”。實現改革事項全覆蓋,將中央、地方層面設定的528項涉企經營許可納入清單管理,分類推進改革。實現地域全覆蓋。三是大幅放寬市場準入,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對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行業、領域、業務等,各類市場主體皆可依法平等進入。落實好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對負面清單之外領域按照內外資一致原則實施登記管理。四是依法做好金融類企業登記準入工作,切實防范金融風險。嚴格執行《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務院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國務院關于清理整頓各類交易場所切實防范金融風險的決定》(國發〔2011〕38號)等法律、行政法規有關文件,非金融機構、不從事金融活動的企業,在注冊名稱和經營范圍中不得違法使用與金融相關的字樣。
二、下一步工作舉措
下一步,我們將以推進“灣區標準”研制、實施、推廣為主要載體,以促進粵港澳大灣區要素自由流通為目標,有序推進灣區內技術規則的聯通、貫通、融通。
(一)推動加快建立完善粵港澳三地標準化聯絡、協調和對接機制。加強與省大灣區辦、省港澳辦的溝通,強化與香港、澳門標準化牽頭部門的銜接,加快建立灣區標準協調架構。
(二)加快組建粵港澳大灣區研究中心戰略咨詢專家委員會。加快第二批戰略咨詢專家聘請工作,并在此基礎上組建研究中心戰略咨詢專家委員會。發揮專家特長,按領域分專業展開大灣區標準化研究工作。
(三)孵化和發布首批重點領域的灣區標準。在摸清大灣區市場和社會的實際需求和三地認可基礎上,逐步形成以需求為牽引的灣區標準重點領域清單。結合大灣區標準化現狀,選取粵港澳三地認可的重點領域,如粵菜、家政、養老、交通、物流、中醫藥等先行先試,發布首批灣區標準。同時,加快推進灣區標準認證,力爭年內發布首批認證。
(四)探索灣區標準品牌的知識產權保護和商標注冊。探索組建灣區標準品牌的知識產權主體,建立科學、系統、規范的知識產權管理體系。建立灣區標準知識產權保護實施規則并推動規范化的知識產權保護實踐,提升“灣區標準”品牌的核心競爭力。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5月6日
(聯系人:朱璐,辦公電話及手機號碼:020-38835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