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廣函〔2021〕664號
林至穎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線上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提案》(第20210166號)提案收悉。現將辦理有關情況答復如下:
近年來,電子商務經營者自行或委托網絡主播以網絡視頻直播方式向消費者推廣商品或服務、促使消費者完成在線購物的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俗稱“直播帶貨”)發展迅猛,但同時也存在貨不對版、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問題和虛假宣傳、流量造假等不正當競爭等行為。為維護良好的電子商務市場秩序,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和引導網絡直播購物行業規范發展,我局依法履行職責,持續加大對違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規范力度,嚴厲查處相關違法行為。
一、高度重視,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規范監管
2020年市場監管總局印發了《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國市監廣〔2020〕175號),我局第一時間向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市監廣〔2020〕651號),要求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促進行業規范健康發展,維護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一是創新監管理念。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包容審慎,堅持規范發展,積極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的監管方式。二是摸清底數。摸清轄區網絡直播平臺、直播基地和通過網絡直播銷售商品或提供服務的市場主體數,建立本地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主體臺帳。三是壓實相關主體法律責任。加強對直播營銷行業的監測監管,開展線上線下一體監管檢查,加強行政指導、法律法規宣傳,引導企業守法經營、健康發展。四是依法查處違法行為。加大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流量造假等行為的打擊力度,曝光相關違法典型案例;依法做好行刑銜接,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五是依法處理投訴舉報。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對通過互聯網、書面或12345、12315平臺投訴舉報線索,及時依法核查處理,嚴肅查處違法行為。
二、依法履職,規范和查處相關直播營銷行為
(一)強化對網售產品質量監督,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2020年,我局分別組織在阿里巴巴、京東、唯品會、國美、天貓、天虹、小米優品、當當網、拼多多、淘寶、聚美優品、網易嚴選、蘇寧、蜜芽、貝店、考拉海購等16個平臺對家用制冰機、廚房電清潔器具、插頭插座、童車等95種產品質量開展監督抽查,共抽查產品2366款,經檢驗,發現不合格產品726款。對抽查不合格產品,已嚴格依據相關規定做好后處理工作。
(二)督促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規范食品網絡經營市場秩序。督促食品經營者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不得超許可項目、期限經營。落實進貨查驗和記錄制度,建立進貨臺賬,嚴格按照所銷售食品標簽標示要求銷售、貯存、運輸食品。定期檢查庫存,及時清理腐敗變質、包裝破損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加強對網絡銷售食品的監督抽檢,發現不合格產品的依法進行處置。2020年以來,我局結合市場監管總局等七部門關于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工作部署,組織對我省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是否存在保健食品網絡虛假宣傳問題進行排查,重點對省內保健食品生產企業及其經銷商通過官方網站、自建交易網站和天貓、京東等平臺的旗艦店、專賣店銷售的保健食品進行了排查。對部分排查發現存在問題的保健食品企業,進行了責任約談,責令企業開展全面自查并整改到位,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
(三)開展“網劍”專項行動,強化平臺建設,全面提升“以網管網”能力。一是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市監〔2020〕102號)要求,我局積極組織開展網劍行動,集中治理網上銷售侵權假冒偽劣商品,守住安全底線。以食品(含保健食品)、藥品、醫療器械、防疫用品、化妝品、兒童用品、服裝鞋帽、家居家裝、汽車及配件等輿情熱點、社會反映集中、關系公眾生命健康安全的產品為重點,開展集中整治,依法嚴厲打擊疫情期間利用互聯網銷售假劣藥品、醫療器械、醫用衛生材料等違法犯罪行為。網劍行動中,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刪除違法商品信息8596條,責令整改網站2195個次,已提請關閉網站204個,已責令停止平臺服務的網店722個次,查處網絡違法案件4490件,罰沒4620.08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8件。二是強化“以網管網”能力。加快推進廣東省電子商務經營行為監測平臺建設,進一步完善網絡交易主體數據庫,通過實現建立完善的網絡主體數據庫、違法行為監測、電子固證、線索核查、數據交互、研判預警分析等功能,打造精準監測,轉辦線索靈便,取固證據高效,反饋研判及時的信息化平臺,該項目已上線試運行。
(四)完善網絡知識產權保護措施,加大知識產權行政執法力度。一是完善網絡直播領域知識產權保護政策措施。針對網絡直播等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的堵點難點問題,在我局牽頭起草的《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已于2020年7月由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中,明確提出“完善新業態新領域保護制度”等措施,包括“加強網絡直播和重大國際國內體育賽事轉播、直播知識產權保護”“研究制定電商平臺知識產權保護指引”“監督指導電商平臺、專業市場、展會等履行知識產權保護責任,對侵權假冒行為采取必要措施快速處理”等具體措施。二是大力加強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行政執法。2020年,按照中國電子商務領域專利執法維權協作調度(浙江)中心的統一調度,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辦理該中心移交的電子商務領域專利侵權糾紛案件合計1912件,有力打擊網上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創新網上展會知識產權保護機制,圓滿完成第127屆、128屆、129屆“云上廣交會”知識產權保護工作任務,有效化解網上展會知識產權糾紛。三是強化網絡直播領域知識產權保護行業自律。針對疫情期間網絡直播領域知識產權保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局迅速組織指導廣東商標協會組成專家團隊、調研走訪直播電商企業、研判相關問題對應的法律規則及合規方案,形成《直播電商知識產權保護指引》,并在廣東商標協會網站、微信公眾號發布和推送,有效提升網絡直播行業知識產權保護自律意識,防范知識產權侵權風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大檢查力度,推動協同監管。進一步加強對網絡視頻直播的監管,推動出臺《網售產品質量管控技術規范》團體標準,規范網絡消費環境,助推我省先進制造業和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發展。一是加強團體標準的制定和推廣。鼓勵引導主要電商平臺經營者、質檢機構、行業協會等積極參與,共同制訂標準,建立健全消費網絡平臺產品管控機制,推動網絡平臺經營者更好落實產品質量安全主體責任。二是進一步加強與電商平臺產品抽查數據的交換和應用。將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抽查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信息發送相關試點電商平臺,電商平臺予以處理并反饋處理結果。三是建立電子商務平臺質量管控考核評價機制。
(二)加大監管力度,強化違法案件查處。依據《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的有關規定,我局將積極聯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營銷監督管理,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加大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依法查處仿冒混淆、虛假宣傳、商業詆毀等不正當競爭行為。綜合運用市場、行政、法律、技術、信用、社會參與等各種手段,加強對直播營銷平臺的公平競爭倡導和市場監管執法,加強競爭行為規制,依法規范平臺經濟市場秩序,促進網絡直播營銷健康有序發展。
(三)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強化電商平臺責任。我局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和我省《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加快推動《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立法進程,強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知識產權保護責任;結合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行動和我省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示范建設工作,繼續加大電子商務領域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保護力度,推進《電子商務平臺知識產權保護管理》推薦性國家標準執行,引導平臺進行知識產權保護全流程管理,完善線下線上一體化保護。
(四)發揮行業自律作用,落實平臺主體責任。一是引導網絡交易經營者、網絡交易行業組織、消費者組織、消費者共同參與網絡交易市場治理,推動完善多元參與、有效協同、規范有序的網絡交易市場治理體系。二是督促網商行業協會及平臺各方經營者加強行業自律,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定期向住所地市場監管部門提供已簽署直播營銷活動報告,使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掌握平臺內經營者身份信息與其實際經營地。三是督促網絡平臺經營者和網絡直播經營者依據《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道德、公序良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0日
(聯系人及電話:冉宗權,020-388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