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知保函〔2021〕696號
張國衡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品牌連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財經類第1916號)收悉。經會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通信管理局、省版權局等部門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建議中提出的相關問題
您關于加強品牌連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問題認識深刻到位,具有很強的針對性和現實意義。
(一)關于“維權成本高,侵權成本低”的問題。知識產權客體的無形特征,導致不同被告可同時實施侵害行為,侵權行為遍及全國,權利人取證成本高。以建議中提及的“美宜佳”商標為例,僅2019-2020年期間,省法院審理的涉“美宜佳”商標侵權案多達5件,侵權行為地包括深圳、東莞、河源等不同地區。知識產權維權訴訟專業性強,權利人為贏得訴訟,除需聘請律師之外,還需綜合運用公證、時間戳認證、技術鑒定、專家輔助人出庭等訴訟手段。“維權成本高”不可避免。“侵權成本低”則成因復雜。其直接原因是知識產權的客體獲取容易,知識產權侵權行為實施成本低;但根本原因是“賠償低”,法院判決的賠償數額偏離知識產權的市場價值,不足以彌補權利人的實際損失。全國人大常委會曾在《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實施情況的報告》中明確提出,我國專利保護實際效果與創新主體的期待存在較大差距。該情況在著作權、商標以及其他知識產權保護領域亦普遍存在。賠償證據獲取難、賠償數額計算難、賠償事實認定難。在知識產權訴訟中,依照權利人損失、侵權人獲利或者許可使用費倍數等計量性方式確定高額賠償的少之又少,絕大部分系由法院在法定賠償額度內酌定賠償數額的。
(二)關于“認定標準不一,跨省市維權難”的問題。長期以來,我國對知識產權實行的是行政與司法“雙軌制”的保護模式。行政機關不僅負責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的授權確權事宜,還可對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給予行政處罰。法院依當事人訴請不僅可審理知識產權民事糾紛,也可以審理知識產權行政糾紛。雖然依據的知識產權實體法相同,但因法律的部分條文規定得過于抽象、部分條文含義模糊,法院與行政機關對同一法律制度的理解可能產生分歧,從而導致司法與執法標準不一。此外,不同的地區的法院之間,亦可能因對同一問題的認識不同,導致裁判標準不一。譬如,在2020年上訴到省法院的涉“鹿角巷”著作權侵權糾紛案,廣州、深圳、東莞、汕頭、韶關、茂名等不同中院,對“鹿角巷”美術作品的權利歸屬問題,作出了三種截然不同的認定。
(三)關于“知識產權網絡侵權法律盲區”的問題。隨著網絡技術的發展及網絡應用的普及,網絡已成為經營者進行商品宣傳、展示以及直接銷售的重要渠道。由網絡經營和消費所帶來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逐日增長。涉網絡知識產權案件類型從單一的侵害著作權糾紛擴展到幾乎所有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網絡侵權的對象已涵蓋了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以及不正當競爭、壟斷等法律所保護的其他知識產權權利或權益。知識產權網絡侵權具有密集、多發、行為隱蔽、證據容易被篡改和難以取得的特點。《民法典》《電子商務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部分知識產權專門法雖然對涉互聯網的知識產權侵權行為作出了規定,但因互聯網技術發展速度迅猛、互聯網經營模式迭代頻繁、互聯網所涉利益主體廣泛,部分涉互聯網知識產權侵權糾紛的處理仍可能面臨法律規則缺失或者既有的法律規則難以適用的困境。譬如,在適用“通知-刪除”規則時,如何判斷權利人的通知構成有效通知,又如何判斷平臺經營者采取的措施為合理措施等問題,均缺乏清晰的法律標準。
二、建議中對品牌連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提出的三項建議合理且必要
(一)關于“嚴格執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的建議。我國的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最早由《商標法》引入,現已得到《民法典》的確認,可適用于所有類型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對于故意侵害知識產權且情節嚴重的侵權行為,以權利人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利所得的倍數確定賠償數額,其目的是為了加強保護、嚴格保護,以保護促進創新、以創新驅動發展。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把知識產權保護工作擺在突出位置,部署推動了一系列改革,出臺了一系列重大政策、行動、規劃,實行嚴格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習近平總書記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提出要強化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綜合運用法律、行政、經濟、技術、社會治理等多種手段,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促進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標準和司法標準統一,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嚴格執法、綜合執法、聯合執法”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大勢所需。
(二)關于“研究出臺省級知識產權網絡保護機制”的建議。廣東是中國改革開放的先行地,也是大型互聯網企業的聚集地、互聯網經濟發展的排頭兵。隨著互聯網技術日新月異,互聯網經濟日益活躍,各方市場主體在互聯網領域的利益爭奪越發激烈,訴至法院的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案件數激增。以涉互聯網的不正當競爭案件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廣東法院審理案件占全國三成左右,位居全國第一。研究建立相關保護機制,規范廣東地區的互聯網經營活動,具有迫切的現實意義。
(三)關于“強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法律責任”的建議。淘寶、天貓、1688、京東、拼多多等電子商務平臺,已取代傳統商場,成為消費者購物的主渠道。電子平臺上虛擬的店鋪,較之于傳統實體店,不僅侵權手段更為多樣,侵權后果也更具有放大效應。為規范電子商務行為、網絡服務行為,《電子商務法》第四十一條至第四十五條規定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具有建立知識產權保護規則、采取必要措施履行“通知-刪除”規則的義務,《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四條至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條規定網絡服務提供者負有采取必要措施履行“通知-刪除”規則的義務。電子商務平臺、網絡服務提供者應嚴格履行上述法定義務,否則要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強化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網絡服務提供者的法律責任,有利于落實嚴格保護知識產權的原則,構建誠信經營的網絡環境。
三、近年我省知識產權保護及知名品牌保護工作情況
近年來,我省有關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知識產權重要論述和對廣東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統籌推進知識產權“嚴保護、大保護、快保護、同保護”,強化知識產權創造、保護和運用,深入實施知識產權戰略綱要,加快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以知識產權制度運用助推經濟高質量發展,全省知識產權保護工作取得新進展。2020年,廣東省商標注冊量107.99萬件,商標有效注冊量543.00萬件,居全國首位;馬德里商標國際注冊申請量1448件,同比增長2.48%;全省每萬戶市場主體的平均有效商標擁有量為3921.00件,比上年同期提高348.77件。
(一)探索破冰“賠償難”,推進懲罰性賠償制度落地。省法院開展“關于以知識產權市場價值為導向 破解侵權損害賠償難問題的研究”,依托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建立全國知識產權司法保護與市場價值研究(廣東)基地,推進“完善司法證據制度破解知識產權侵權損害賠償難”在全省法院試行,全省法院對創新程度、市場價值較高的知識產權予以強保護,保障權利人獲得充分賠償,加大對惡意、重復等嚴重侵犯知識產權行為懲處力度,探索細化懲罰性賠償制度,有效威懾侵權人,確保“賠當其失,罰當其所”。近三年來專利案件標的額越來越高,2019年,在格力公司訴奧克斯公司專利侵權兩案中,省法院結合計量性與裁量性賠償方法,兩案合計判賠1億元,充分補償了權利人損失。為推進懲罰性賠償制度落地,廣州、深圳兩地法院均制定了適用懲罰性賠償的細化意見。省法院審理的歐普公司訴華升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案、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審理的天賜公司訴紐曼公司侵害技術秘密糾紛案,積極依法適用懲罰性賠償,入選最高法院發布的第一批懲罰性賠償典型案例。
(二)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保護,嚴厲打擊商標侵權假冒違法行為。全省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入開知識產權執法“鐵拳”等專項行動,2019-2020年,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共查處商標侵權案件6641宗,罰沒款8936.64萬元,移送司法機關289宗,查處了一批有影響的大要案件,對于涉嫌構成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部門。如江門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了廣東邑鎧盾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銷售假冒偽劣“飄安?一次性使用口罩”案,查獲假冒“飄安”注冊商標的假冒偽劣口罩3.9萬只,該案入選市場監管總局打擊防疫用品典型案例;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深圳市羅湖區秋利商行銷售假冒LV、GUCCI、HERMES、ROLEX等國際知名注冊商標皮具、手表等商品案,涉案貨值達3078.02萬元;潮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查處假冒ESTEE LAVDERA等化妝品注冊商標案,查獲涉案化妝品共40個品種約15.09萬瓶、內外包裝材料共61個品種約55.64萬件,涉案貨值約5300萬元,已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廣州市市場監管局組織查辦的“麥吉”商標侵權系列案件入選國家知識產權局2020年度商標典型案例。省市場監管局牽頭起草印發《廣東省2020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聯合廣東省網絡市場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于2020年10月—12月開展“網劍行動”,嚴厲打擊網絡交易違法行為和侵犯知識產權行為,著力規范網絡市場經營秩序。據統計,在“網劍行動”中,全省市場監管系統累計網上檢查網站、網店14.1萬個/次,實地檢查網站、網店經營者2.8萬個/次,督促網絡交易平臺刪除違法商品信息8596條,責令整改網站2195個/次,已提請關閉網站204個,已責令停止平臺服務的網店722個/次,抽查核實平臺內銷售食品、藥品、防疫用品經營者主體信息6844個/次,查處網絡違法案件4490件,罰沒款1701.3萬元,移送公安機關案件8件。充分運用馳名商標保護手段,加大對知名品牌保護,截至2021年,我省累計已獲批馳名商標780多件,并對獲批馳名商標予以及時保護、重點保護,充分發揮馳名商標保護在加快引領型知識產權強省建設、營造良好營商環境等方面的重要作用。2020年4月,省市場監管局建設的廣東商標維權援助服務體系平臺上線運行,該平臺是我國首個由省級市場監管部門建設的商標信息化服務載體,提供法律法規指引資料查詢、企業自有商標管理、狀態查詢、預警、投訴等個性化服務,可成為廣大企業包括品牌連鎖企業實施商標品牌戰略的工具助手,協助企業監測商標惡意申請行為和及時采取商標異議等維權手段。
(三)加強部門協調聯動,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解決“認定標準不一,跨省市維權難”的問題。一是加快構建知識大保護工作格局。省各級法院在省法院指導下,依法監督和支持行政執法,不斷完善司法與行政協同保護機制,先后與當地市場監管、版權、海關等行政主管部門在信息共享、證據互通、訴調對接、聯合懲戒等方面簽訂合作協議,推動形成司法保護主導、行政執法支撐、社會力量參與的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廣州知識產權法院加強與省科技廳、省市場監管局和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單位聯系溝通,探索籌建粵港澳大灣區知識產權糾紛調解中心。二是加強知識產權司法、執法類案指導。省法院高度關注類案審判情況,對于所發現的裁判標準不統一問題,及時開展專項調研、加強對下級法院的指導。譬如,針對前述“鹿角巷”作品權屬認定的問題,省法院專門印發通知、召開協調會,統一裁判尺度。省市場監管局認真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商標侵權判斷標準>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0〕23號)、《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印發<專利糾紛行政調解辦案指南><查處假冒專利行為和辦理專利標識標注不規范案件指南><專利行政保護復議與應訴指引>的通知》(國知發保字〔2020〕26號)有關要求,切實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指導,提高知識產權執法保護水平。
(四)持續不斷加強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理論研究,助力破解“知識產權網絡侵權法律盲區”問題。
2010-2011年度,為協助最高人民法院的調研工作,省法院開展了“關于網絡環境下著作權的司法保護問題的調研”并形成相應報告。2013-2014年度,為適應互聯網新經濟蓬勃發展的形勢,應對互聯網新技術、新經濟為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帶來的挑戰,省法院立項開展“關于發揮司法保護知識產權主導作用 促進網絡經濟公平有序發展的調研”并形成相應報告。2019-2020年度,針對網絡游戲已成為廣東乃至全國重要的文娛創新產業現狀,省法院開展網絡游戲司法保護的調研,形成相關調研報告并發布了《關于網絡游戲民事糾紛案件的審判指引》。2020-2021年度,省法院對互聯網領域近年來涌現的新型不正當競爭行為引發的法律問題進行系統研究,已形成調研報告初稿。近十年來,省法院持續針對互聯網知識產權保護開展調研,以調研報告方式或審判指引等方式梳理互聯網產業界面臨的實際問題、司法需求,為相關案件裁判提供參考,為互聯網企業合法正當參與競爭提供規范指引,亦為立法機關今后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規則消除“法律盲區”貢獻司法實踐的經驗與智慧。
三、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有關部門將繼續深刻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體學習時關于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的重要講話精神,深入貫徹《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意見》和《國務院關于新形勢下加強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的意見》,貫徹落實廣東《關于強化知識產權保護的若干措施》,全面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各項工作。結合您提出的建議,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品牌連鎖企業知識產權保護:
一是加快推進知識產權保護地方立法進程。加快推進《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條例》起草、調研、論證及提請審查相關任務,支持有條件的地市探索加強地方知識產權立法,努力解決在行政執法保護、司法保護、知識產權維權援助等方面存在的條塊割裂、保護標準不統一、銜接機制不完善等問題,降低品牌連鎖企業知識產權維權成本、提高維權效能。
二是加強知名品牌行政執法保護力度。根據市場監管總局的工作部署,組織開展“鐵拳”“網劍”等專項行動,進一步強化線上線下商標執法辦案工作。聚焦商標印制、生產流通、網絡銷售等環節,加大對涉及區域廣、持續時間長、涉案金額高、影響惡劣等嚴重侵權行為的辦案業務指導力度,依法嚴厲懲處商標侵權假冒行為,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行為。落實《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加強查處商標違法案件中馳名商標保護相關工作的通知》(國知發保函字〔2019〕229號)有關要求,加大對馳名商標權利人合法權益保護,對查處商標違法案件中獲國家知識產權局批復認定的馳名商標予以及時保護,對有行政保護記錄的予以援引保護和重點保護,將馳名商標保護作為執法重點,積極為馳名商標企業提供咨詢服務。推進行政執法規范化建設,規范對品牌連鎖企業行政檢查行為,全面推進“綜合查一次”監管。推動知識產權行政執法領域信息公開,加強信息化手段應用,推進包容審慎監管,持續為品牌連鎖企業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加強與品牌連鎖企業相關的網絡服務提供者、電子商務平臺監管,打擊網絡知識產權侵權違法行為。
三是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部門聯動和區域協作。由省法院牽頭,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版權局、省文旅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專利審查協作廣東中心、省知識產權保護中心等十二家單位,將在廣東省知識產權戰略實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框架下簽署合作備忘錄、共建協同保護工作機制,完善知識產權大保護格局。依托各級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進跨部門、跨區域執法聯動,開展重點領域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對大要案件的組織查辦和督辦力度。完善行政執法和司法銜接機制,促進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標準統一協調。充分探索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做到既打擊知識產權刑事犯罪又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深化粵港澳、泛珠三角、粵桂瓊等區域知識產權行政保護協作,加強行政保護信息交流和辦案協作。
四是加強知名品牌知識產權保護社會共治。結合“4·26”知識產權宣傳周等活動,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宣傳教育,宣傳報道預防和懲治知識產權違法犯罪行為的工作成果和典型案例,不斷增強全社會尊重和保護知識產權的意識。支持廣東商標協會組織建立的商標維權援助中心開展維權援助工作,幫助廣東企業特別是高知名度企業享受到快速、便利、高效的商標維權援助公共服務,降低商標維權成本。繼續指導廣東商標協會開展重點商標名錄有關工作,完善《廣東省重點商標保護名錄管理規范》團體標準,及時更新和向社會公示名錄,并將名錄抄告國家知識產權局和各級司法部門,依法強化高知名度商標保護。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省市場監管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聯系人及電話:黃知文,020-38835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