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廣函〔2022〕636號
劉子龍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網絡直播帶貨管理的提案》(第20220667號)提案收悉。經綜合省商務廳、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廣播電視局等單位意見,現將有關辦理情況答復如下:
一、加強制度建設,構建多元化直播營銷治理體系
一是建立多元化管理體系。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法行政,創新監管理念,及時轉發了《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印發了《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轉發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指導意見的通知》(粵市監廣〔2020〕651號),初步構建了“政府監管、部門協同、行業自律、市場參與、社會監督”的多元化監管機制。二是建立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建立健全部門間線索移交、信息共享、會商研判、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加強對行業協會商會的指導,對嚴重違反法律法規的直播營銷市場主體名單實施信息共享,依法開展聯合懲戒。同時完善民事、行政和刑事法律責任相銜接的體系化規定。三是建立責任落實機制。結合工作實際,細化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工作措施,強化屬地監管責任,加強對網絡直播經營各類主體的監管,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違法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促進網絡直播營銷業態健康發展,努力維護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二、壓實平臺主體責任,指導推動行業規范管理
堅持依法行政、包容審慎、規范發展,積極探索適應新業態特點的監管方式。一是督促平臺誠信守法經營。統籌推進平臺經濟監管工作落實,對我省40家重點平臺企業予以提醒告誡,對企業存在的違規行為進行通報,要求省內重點平臺企業簽署《平臺企業依法合規經營承諾書》,并在門戶網站公開承諾內容,接受社會監督,共同營造更加安全放心、公平有序的網絡市場環境。建立工作制度,明確直播營銷人員服務機構、商家、平臺和直播人員等主體責任。強化交付、營銷服務、售后服務等關鍵環節規范,維護交易秩序,保障各方權益,優化網絡直播營商環境,推動直播電商行業健康發展。二是組織開展電商直播平臺登記備案。對初步篩查不符合要求的直播內容進行清理整改,督導建立直播內容分級分類管理和審核制度,完善直播間、主播、審核員數量的結構報備等管理機制,對整體不符合開辦直播業務條件和能力的平臺,關停其直播業務。三是督促直播平臺加強管理規范。依據《網絡安全法》《具有輿論屬性或社會動員能力的互聯網信息服務安全評估規定》等有關規定,督導直播平臺主體建立完善“健全安全組織架構、配備專職安全隊伍、用戶實名核驗、日志記錄留存、違法信息防治、個人信息保護、用戶舉報投訴、配合執法工作”等8項措施,確保直播平臺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四是落實商品質量管控制度。明確網售產品與生產者身份識別、質量相關的“產品名稱、生產廠名、生產廠址、執行標準、合格證信息、市場準入信息”等基礎共性質量信息的展示規范,在網頁詳情頁采用規范的文字和表述形式,形成統一規范化的“網頁版標簽標識”,杜絕“三無”產品在網絡交易平臺上架銷售,避免“貨不對版”。明確“網頁版標簽標識”信息應展示在產品銷售網頁顯著位置,并可采用文字描述、鏈接點擊入口、二維碼掃描入口等方式進入網頁版標簽標識信息展示頁面,使消費者可獲得更為完整的與產品實物一致的基礎信息。明確網絡交易平臺經營者的主體責任及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監督責任。規定了網絡交易平臺應設置產品標簽標識信息發布及修改功能模塊,制定標簽標識審核工作指引。
三、強化協同監管,加大直播營銷行為治理力度
積極落實協同監管機制,全面加強直播營銷行為治理。一是聯合開展專項整治。牽頭組織廣東省網絡市場監管部門間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等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方案的通知》(粵市監〔2020〕102號),部署開展2021網絡市場監管專項行動(網劍行動),集中整治破壞市場秩序突出問題。聯合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通信管理局制定《廣東省開展治理互聯網平臺不正當競爭工作實施方案》,開展多部門聯合專項整治,依法打擊社區團購企業低價傾銷、價格欺詐、價格違法,刷單、炒信以及仿冒混淆、不正當有獎銷售、網絡不正當競爭等違法行為。二是加強監測檢查。突出問題導向,開展互聯網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監測和核查檢查,2021年共核查網絡不正當競爭線索207條,核查企業501家,立案查處95宗,責令整改42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53家。查處互聯網、數字經濟、平臺經濟領域仿冒混淆、刷單炒信、商業詆毀、網絡新型等不正當競爭案件94宗,罰沒731.3萬元。三是強化信用監管。引入信用約束機制,推進直播平臺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對含直播平臺在內的企業開展涉企信息歸集、設立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建設信用風險分析系統等基礎性工作,及時將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結果與“雙隨機、一公開”等監管措施有機結合。加強風險分類成果運用,積極配合行業主管部門對直播主體建立專業型信用評估模型并對直播主體進行分級分類監管,協同對失信市場主體進行信用聯合懲戒,為全社會共同推進網絡直播平臺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支撐,優化監管資源配置,營造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四是嚴厲打擊直播營銷犯罪行為。強化行刑銜接,建立常態化涉假信息的溝通和案件移送機制,充分發揮公安機關在打擊直播營銷犯罪行為中的作用。2021年全省共破獲食品、藥品、知識產權等相關領域犯罪刑事案件6408起,抓獲犯罪嫌疑人11362名,追捕6862人,涉案金額55.32億元。
四、拓寬監督途徑,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一是積極做好投訴舉報處理。充分運用全國12315投訴舉報平臺,依法處理消費者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虛假廣告、虛假宣傳、未按約定購買的質量和數量發貨、貨不對板、退貨退款難、未履行售后服務或售后服務質量差等涉及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投訴舉報。2021年共接收有關“直播帶貨“投訴舉報14992件,其中接收投訴12409件,按時辦結99.27%;接收舉報2583件,舉報按時核查率96%。二是引導強化社會監督。結合“放心消費創建”“誠信興商宣傳月”等活動,組織開展了包括“直播帶貨”在內的網售“三無產品”及商品標簽標識問題約談會,就相關問題約談了淘寶、天貓、京東、拼多多、唯品會、抖音、快手等七大電商平臺,進一步推動了電商平臺和平臺商家整改,提升商品和服務質量,保障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五、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我們將進一步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依法行政、堅持包容審慎、創新監管理念,嚴格執行《網絡直播營銷管理辦法(試行)》,持續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活動中的破壞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推進多元共治機制建設,促進網絡直播營銷健康發展,營造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
(一)進一步引導直播營銷行業自律。一是指導網絡直播行業組織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加強普法工作,組織直播營銷活動主體開展法律法規和業務培訓,從源頭上提升直播營銷人員的法律意識和整體素質,大力倡導行業自律。督促直播平臺制定實施直播業務審核人員持證培訓及考核計劃并逐步提升平臺持證審核員占比,協助提升審核團隊業務能力,擴大審核員的人才供給。探索直播人員專業資格評審、持證上崗制度,強化對主播人員依法合規直播行業管理。二是督促網絡直播平臺建立健全和嚴格落實相關管理制度。指導網絡平臺落實登記備案工作,建立直播分類分級規范管理和內容審核制度,對主播帳號實行基于主體屬性、運營內容、粉絲數量、直播熱度等因素的分類分級管理。依據主播帳號分級規范設定具有營銷資格的帳號級別,依法依規確定推廣商品和服務類別。三是建立直播打賞服務管理規則。明確平臺向用戶提供的打賞服務為信息和娛樂的消費服務,對單個虛擬消費品、單次打賞額度合理設置上限,對單日打賞額度累計觸發相應閾值的用戶進行消費提醒,必要時設置打賞冷靜期和延時到賬期。四是落實產品標簽等質量信息規范展示制度。指導網絡直播營銷經營者準確、全面標注基礎共性質量信息,杜絕“三無”產品在網絡交易平臺上架銷售,避免“貨不對版”現象發生。
(二)進一步強化直播營銷活動監管。一是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堅持依法辦網、依法治網,準確把握網絡直播行業特點規律和發展趨勢,積極破解難點問題,科學規范行業運行規則,構建良好的產業生態,營造內容豐富、正能量充沛的網絡直播空間。二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網信、公安、稅務、市場監管、廣播電視等有關主管部門之間信息共享、線索移交、會商研判、教育培訓等工作機制,加強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協同監管和執法聯動,提升整治合力。
(三)進一步強化社會監督。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網絡直播行業治理規范,加強網絡直播平臺和政府、媒體、公眾間的信息交流和有效溝通,形成網絡直播規范管理的良好輿論環境。督促網絡直播平臺及相關經營主體自覺接受社會監督,有效拓寬舉報渠道,建立消費投訴“綠色通道”,簡化處理環節,第一時間受理、處置并反饋公眾投訴舉報。
(四)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督促網絡直播商品銷售者或服務提供者在其網店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與其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信息,并向消費者提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售后服務等信息。督促網絡平臺經營者為公示上述信息提供技術支持等便利條件,切實保障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和選擇權等各種權益。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我們工作的關心和支持,歡迎您繼續對我們的工作提出寶貴意見和建議。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6月6日
(聯系人:冉宗權 ,聯系電話:020-38835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