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注函〔2023〕505號
省發展改革委:
劉裕興委員提出的《關于簡化手續促進港澳企業到內地投資的提案》(第20230967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劉裕興委員在提案中提到“港澳企業到內地投資還存在部分障礙”,并提出了簡化手續促進港澳企業到內地投資的多項具體舉措建議,我局表示贊同。近年來,市場監管部門結合自身職責,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做好市場主體登記監管工作,助推港澳企業融入內地市場健康發展。
一、優化市場主體登記服務,助力港澳企業融入內地市場
市場監管部門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截至2023年4月底,全省實有各類市場主體1700.22萬戶,同比增長8.50%,較2022年末增長4.06%。
(一)持續便利市場主體登記。廣東省市場監管部門積極服務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不斷優化市場準入準營服務,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一是對外商投資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在市場準入環節,除涉及外商投資準入負面清單領域外,外商投資可以與內資一樣平等的進入各個行業領域。外國(地區)投資者在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投資的,按照內外資一致的原則進行登記注冊。二是大力推進登記注冊全程網辦,完善智能導辦服務,不斷提升“一網通辦”辦事體驗,推進涉企信息免填報、企業開辦免證辦,完善智能審批輔助功能,實現省、市、縣市場監管部門共享共用,企業開辦“一表申請、一天辦結”,全省企業開辦網辦率達到93%以上。
(二)放寬港澳個體戶準入條件。2003年CEPA協議(即內地與香港、澳門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的安排)簽署,香港、澳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以在內地申請設立個體工商戶。廣東率先實施,允許從事商業零售業,此后通過簽署CEPA補充協議,逐步擴大到全國各地,逐步取消從業人數和經營場所面積的限制,逐步開放行業范圍至135項(不含特許經營)。截至2023年3月底,全省實有香港居民個體工商戶10666戶,澳門居民個體工商戶2607戶。
(三)推廣“一照通行”涉企審批服務改革。將多業態經營涉及的多項許可事項與營業執照一次申請、并聯審批、限時辦結。將企業分別向不同部門申辦相關許可證的模式,改為按需組合、一次申辦,企業辦理營業執照時,可同時申辦多個相關許可證件,提交材料壓減50%,辦事時限縮短70%。
二、持續推動商事登記簡化版香港公證文書和跨境信息化流轉工作
2021年2月,省政府印發《廣東省進一步推動競爭政策在粵港澳大灣區先行落地的實施方案》(粵府函〔2021〕34號),提出“營造公平便利的準入環境。推動簡化版商事登記公證文書試點改革在大灣區復制推廣。”目前廣東已有超過2.22萬家港資企業使用“紙質”簡化版公證文書辦理了相關登記業務,涉港商事登記類公證文書“用證量”約占全國的一半。2020年《外商投資法》實施以來,廣東外企增長率分別達到5.8%和2.09%,實有戶數保持穩步增長。截至2022年底,廣東全省登記實有外商投資企業18.94萬戶,其中港資企業7.28萬戶,占比接近4成。近年來隨著粵港澳登記注冊服務一體化水平提升,尤其是港資企業簡化版商事登記公證文書逐步試點推進,廣東已有廣州、深圳、佛山、江門、東莞、肇慶等6市先行落地,在全國探索跨境公證文書跨境信息化流轉示范先行。全國也已有北京市、上海市等地區使用簡化版商事公證文書,大大減輕了企業負擔和時間成本。自2023年4月1日起,中國委托公證(香港)信息化平臺正式試運營。該平臺上線后,港資企業的商事登記公證文書率先實現了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九市跨境信息化流轉,“紙質版變成電子版”。粵港澳大灣區繼續引領投資貿易便利化,簡化版公證文書將繼續行穩致遠。港資企業進入內地、投資灣區更便捷,將更好滿足香港同胞的期待。這是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各領域有效合作、加快打造世界最好灣區的具體舉措,也是落實粵港合作聯席會議縱深推進“軟硬聯通”、提升市場一體化水平的生動案例。
三、推動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融合發展
2022年6月29日,國家藥監局印發了《支持港澳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在大灣區內地9市生產藥品實施方案》和《支持港澳醫療器械注冊人在大灣區內地9市生產醫療器械實施方案》。《實施方案》明確了港澳企業跨境委托生產藥品醫療器械的工作程序、申報路徑、資料要求、業務辦理流程及時限等具體內容。政策突出呈現三個亮點。一是實現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醫療器械注冊人跨境委托生產從無到有。對已在境內上市的港澳生產藥品轉移至境內生產的,采用了類似境內生產藥品跨省委托生產變更生產場地的注冊事項申報模式。二是助力港澳企業在內地發展跑出“加速度”。落實對內地上市的港澳藥械行政許可事項的“放管服”改革,進一步優化審批流程。三是確保境內外生產產品質量一致,滿足內地生活的港澳同胞用藥用械需求。該政策在確保國民用藥安全、藥械生產安全底線的前提下,突破以往境外(港澳)持有人注冊人想將已在境內上市的港澳生產藥品轉移至境內生產,必須變更持有人注冊人主體為境內企業法人的做法。一方面,有力地解決港澳藥械生產用地不足、生產成本高等問題,有利于持有人注冊人及時有效擴大生產規模、靈活調配產能。另一方面,讓大灣區內地為港澳藥械制造賦能,充分發揮大灣區內地創新轉化及產品制造的優勢,進一步加速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生物醫藥產業深度融合,實現粵港澳大灣區醫藥產業共同發展。目前,已有2個香港的藥品落地中山市生產,首批跨境委托生產的藥品有望于近期上市。
下一步,市場監管部門將配合有關部門,推動簽署相應的補充協議,進一步擴大港澳臺居民申辦個體工商戶的行業領域。隨著依法保護外商投資權益,縮減外資準入負面清單,更大力度吸引和利用外資各項措施出臺,不斷優化吸引港澳資的營商環境,優化大灣區商事登記服務,創新監管領域,惠及廣大港澳工商人士和港澳居民來粵投資興業,服務廣東高質量發展。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
(聯系人及電話:鄧華琴,020-38835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