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注函〔2023〕449號
省教育廳:
民盟廣東省委員會提出的《關于應對我省“雙減”政策實施以來新發問題的提案》(第20230103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我們贊同提案單位提出的“進一步優化‘雙減’配套措施”“加強對校外培訓機構綜合治理”等有關建議?!半p減”是黨中央作出的一項重大決策部署,是廣大群眾關心、社會關注的重大改革。市場監管部門不折不扣執行《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部署的各項任務,加強與教育、民政等相關部門的協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努力實現學生過重校外培訓負擔、家庭教育支出和家長相應精力負擔1年內有效減輕、2年內成效顯著。
一、有關工作情況
?。ㄒ唬┘訌娊M織領導,成立“雙減”工作專班。省市場監管局黨組高度重視“雙減”工作,多次專題研究,成立了局落實“雙減”工作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把推進“雙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抓緊抓好。充分發揮“雙減”工作專班職能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動態、統計數據、存在問題及經驗做法,指導基層落實“雙減”工作,依法清理規范校外培訓機構。
?。ǘ┙ㄕ铝⒅?,健全完善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機制。先后聯合教育行政等部門印發《廣東省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行動方案》《廣東省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統一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工作方案》《廣東省開展線上巡查專項行動打擊違規學科類培訓工作方案》《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現有線上學科類培訓機構備案改審批工作方案〉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等六部門轉發〈教育部等六部門關于加強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監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廣東省教育廳等十四部門關于印發〈廣東省加強學科類隱形變異培訓防范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等,促進“雙減”專項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同時建立健全部門間協作機制,齊抓共管,形成監管合力。
(三)把握原則,依法登記營利性教育培訓機構。一是“先證后照”“從嚴審批”。嚴格執行市場監管總局《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指導目錄》,在相關機構取得“營利性民辦學校(營利性民辦培訓機構)辦學許可”后才準許進行登記注冊。二是規范名稱登記管理。依據《工商總局 教育部關于營利性民辦學校名稱登記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7〕156號),規范相關機構名稱登記管理。三是規范經營范圍表述。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提升信息化水平統一規范市場主體登記注冊工作的通知》(市監注〔2020〕85號)要求,使用市場監管總局統一制定的經營范圍規范目錄,規范表述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經營范圍。四是信息共享。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等各類市場主體的登記信息,我局已推送省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供各有關部門無條件共享。
(四)發揮職能,全力維護教育培訓市場秩序。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認真履行職責,依法查處各類教育培訓機構的不正當競爭、價格違法、合同違法、廣告違法等行為,切實維護廣大師生合法權益。一是嚴厲整治教育培訓廣告違法行為。將打擊虛假違法教育培訓廣告行為列為年度廣告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加強監測檢查,加大執法辦案力度,2022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立案查處教育培訓廣告違法案件85宗、罰沒款339.81萬元,責令消除影響20件,責令停止發布41件,相關處罰信息及時歸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強化信用約束。我局在加強日常廣告監測的同時,專門組織對廣東省范圍內校外培訓廣告進行3次專項監測,監測傳統媒體廣告712546條次,互聯網媒介廣告142930條次,發現涉嫌違法違規線索12條,均及時派發屬地市場監管部門核查處理。二是加強價格監管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2021年以來,我局按照市場監管總局的部署,依法對校外培訓機構價格欺詐、虛假宣傳等相關經營行為進行了處罰,取得良好社會反響。積極開展校外培訓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網絡監測,按照“全網智能監測、重點線索分析、線上證據固化、在線數據提取、司法鑒定固證、線下核查處置”的六步工作法,重點查處價格欺詐、違反明碼標價及虛假宣傳行為。2022年2月,我局聯合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印發《廣東省2022年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方案》,部署全省教育收費專項檢查工作,重點檢查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等價格違法行為,并召開全省電視電話會議開展教育收費檢查培訓。據統計,2021年以來全省開展價格違法和虛假宣傳執法檢查累計共出動24563人次,檢查校外培訓機構6453家,罰沒金額共計2193.453萬元。三是依法嚴厲查處校外培訓機構侵害消費者權益違法行為。2022年,全省市場監管部門共查處包括校外培訓機構在內的經營者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案件89宗,罰沒79.5萬元;查處侵害消費者個人信息違法案件29宗,罰沒86.9萬元。積極推行校外培訓機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宣傳引導廣大合同當事人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多渠道提醒廣大消費者,在選擇校外培訓機構時應當充分了解該培訓機構是否依法注冊登記,是否具備培訓資質,是否取得從業資格,是否使用《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并建檔保存等信息,切實保護自身權益,為妥善處理有關糾紛提供依據。
二、下一步工作
省市場監管局將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雙減”工作的決策部署,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要求,繼續聯合省教育廳等部門加強教育培訓行業監管。嚴把市場主體準入關,配合有關部門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逐步壓減;對非學科類培訓機構要求取得審批后方可登記注冊。繼續做好教育培訓機構收費、廣告、反壟斷等監管以及執法檢查等工作,切實推動教育培訓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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