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辦函〔2023〕532號
省衛生健康委:
李映棐委員提出的《關于促進粵港兩地優質醫療衛生資源在大灣區互通共享的提案》(第20230346號)提案收悉。經認真研究,我單位會辦意見如下:
一、指定醫療機構擴展情況
2023年2月22日,省衛生健康委發布粵港澳大灣區“港澳藥械通”第二批指定醫療機構目錄,新增了中山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中山大學孫逸仙紀念醫院、南方醫科大學南方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深圳市前海蛇口自貿區醫院、珠海市人民醫院(橫琴院區)、東莞松山湖東華醫院等14家醫療機構。在首批5家醫療機構(香港大學深圳醫院、廣州現代醫院、廣州和睦家醫院、珠海希瑪林順潮眼科醫院和中山陳星海醫院)基礎上,大灣區內地9市指定醫療機構的數量增加到19家。醫院所在地覆蓋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東莞、中山6市。
二、目前存在的問題及下一步工作計劃
根據《粵港澳大灣區藥品醫療器械監管創新發展工作方案》,指定醫療機構是指港澳醫療衛生服務提供主體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9市以獨資、合資或者合作等方式設置。目前,粵港澳大灣區內的惠州、江門、肇慶市暫無醫療機構納入指定醫療機構范圍。省藥監局將支持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向省衛生健康委申請成為指定醫療機構。醫療機構納入指定醫療機構后,可按相關文件要求,提出臨床急需藥械申請,經批準后在院內用于特定醫療目的。
專此函達。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5月22日
(聯系人及電話:劉釗暉,020-37886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