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認監函〔2024〕748號
蔡仲光代表:
您提出的降低檢驗檢測認證成本,促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建議收悉。經綜合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等單位意見,現答復如下:
一、有關認證問題
關于建議中提到的有關認證、審核名目繁多問題。認證是由認證機構證明產品、服務、管理體系符合相關技術規范、相關技術規范的強制性要求或者標準的合格評定活動。根據《認證認可條例》規定,國家對有關產品實施強制性產品認證外,其他認證,比如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等均屬于自愿性認證,由企業根據經營管理需要決定是否開展。
二、有關生產許可證申請的檢驗報告問題
關于建議中提到的對用于生產許可證申請的檢測報告應當按照不同情況劃分有效年限問題。根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公布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通則及實施細則的公告》(2018年第26號)中《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通則》規定,“產品檢驗報告應為具有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資格的檢驗機構出具的1年內檢驗合格報告。”該規定由市場監管總局制定,目前該通則仍有效。
三、有關降低企業檢驗檢測成本問題
國家和省高度重視企業“減負”工作,從2012年起,推行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零收費”改革,先后取消、免征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130多項。目前,作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的特種設備檢驗檢測費,在全省范圍內已對所有企業免征省級以下收費。作為經營性服務性收費管理的型式試驗檢測費用及其他檢驗檢測費,根據《價格法》等相關規定,收費標準由經營者依法確定。
根據省發展改革委工作要求,我局組織了所屬事業單位對收費情況進行認真梳理,實行收費目錄清單管理。收費目錄清單管理嚴格執行“五不進”原則,明確管理部門、管理權限、執收單位、收費依據、收費標準等內容,于2023年6月30日在我局門戶網站主動向社會公開并接受監督,確保“收費項目進清單,清單之外無收費”。
2023年5月24日,我局印發《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23年涉企違規收費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部署全省市場監管系統清理規范涉企收費監督檢查工作,開展所屬預算單位對涉企違規收費的專項整治,并對部分事業單位和省局為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的涉企收費實施重點抽查,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幫助經營主體紓困解難。
四、下一步工作
我局將充分聽取企業意見,在市場監管總局修訂相關認證實施規則、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實施細則時,積極反應企業需求。同時,將充分發揮質量基礎設施的公共服務屬性,集聚計量、標準、檢驗檢測認證等要素開展“一站式”服務,幫助企業高效解決檢驗檢測認證及相關問題,支持制造業降本增效。
專此答復,誠摯感謝您對省市場監管局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1日
(聯系人及電話:蔣文芳,020-38835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