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辦發〔2022〕1546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
根據市場監管總局《2022年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方案》和省局《廣東省市場監管領域安全生產大檢查工作實施方案》部署,省局于7月中下旬開展了電動自行車、貨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以下簡稱指定實驗室)全覆蓋監督檢查工作。現將檢查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監督檢查針對電動自行車、貨車等重點車型指定實驗室,共檢查威凱檢測技術有限公司、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深圳計量質量檢測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國家摩托車及配件質量檢驗檢測中心(廣東)等5家電動自行車認證指定實驗室,國家汽車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廣東)等1家貨車指定實驗室,共發現12項不符合項(具體見附件),6家指定實驗室檢查結論均為基本合格。廣州海關技術中心因向市場監管總局提交了注銷電動自行車指定實驗室資質申請,此次未對其進行檢查。
二、檢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檢驗檢測報告、原始記錄不夠完整。部分指定實驗室報告信息內容未按評審準則標準規范要求涵蓋應有的信息,未填寫試驗日期、未記錄試驗?員,原始記錄中部分項目未記錄實測數據。
(二)檢測設施環境條件和檢測設備管理不夠規范。部分指定實驗室未能提供部分檢測設備的操作規范,部分關鍵檢測設備校準條件不能覆蓋試驗條件。
(三)檢測標準理解和技術規范管理不夠充分。個別指定實驗室關鍵項目檢測條件的參數值未修正,部分指定實驗室未將部分關鍵工序的檢測規程納入相應《檢驗細則》或《作業指導書》中。
(四)樣品管理不夠到位。個別指定實驗室樣品管理與程序文件規定不?致,樣品的存放條件不符合要求,部分指定檢測室未對樣品的任務類別進行分區標識,存在已檢、待檢樣品“混放”等現象。
三、有關要求
(一)落實指定實驗室主體責任。各有關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要督促轄區內的指定實驗室對照檢查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被檢查的指定實驗室要在1個月內完成整改工作,經市局確認整改合格后,將整改情況上報省局。
(二)加大強制性產品認證監管力度。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監管人員對強制性產品認證等業務學習培訓,提升監管能力,強化對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認證機構和指定實驗室的監管力度,更好維護強制性產品認證市場環境。
(三)宣傳引導,構建社會共治格局。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宣傳和曝光力度,依法依規向社會公開后處理情況、行政處罰信息等,嚴懲違法失信行為,構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社會共治格局。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2年8月29日
附件
電動自行車、貨車強制性產品認證指定實驗室監督檢查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