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26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七條以及《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有關規定,現對惠州五和實業有限公司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不合格后,逾期不改正且復查不合格情況予以公告(見附件)。上述生產者應當停止生產、銷售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產品的同一產品;公告后上述產品經復查仍不合格的,責令其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后經復查產品質量仍不合格的,吊銷其營業執照。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0月19日
附件
惠州五和實業有限公司食品相關產品質量安全復查不合格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