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與管理辦法》有關要求,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下稱省食藥安辦)委托第三方機構,對照《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評價細則(2021版)》,組織對廣州市、深圳市開展了跟蹤評價工作。
跟蹤評價采取滿意度調查、明查暗訪形式開展。其中滿意度調查隨機抽取了兩市各600個樣本量,明察暗訪隨機抽取了兩市轄區150余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開展明查和暗訪。結果顯示,兩市黨委政府堅持黨政同責,嚴格落實“四個最嚴”要求,結合全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持續推進示范創建,不斷鞏固提升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成果。食品安全相關監管部門持續強化監管力度,加大隱患排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充分動員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監管,取得積極成效。同時積極開展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宣傳,人民群眾對食品安全滿意度超過80分,營造了人人關心創建、人人知曉創建的濃厚氛圍。
同時,在跟蹤評價過程中,也發現兩市在不同程度上存在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有待全面落實、有關信息公示不規范、基層創建宣傳還有待提升等問題。針對發現的相關問題,兩市已基本整改到位,并舉一反三,以問題為導向,全面加強監管創新,努力提升轄區食品安全水平。
為廣泛聽取社會各界意見,接受群眾監督,現將廣州市、深圳市跟蹤評價結果向社會公示。2022年12月16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任何單位和個人可通過文字形式(信函、傳真、電子郵件)向省食藥安辦反饋意見建議。有關意見建議需實名反映,內容要求真實有據,并提供有效聯系方式。對匿名提出異議的將不予受理。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 傳真:020-38835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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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食品藥品安全與高質量發展委員會辦公室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