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50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調味品、速凍食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餐飲食品和食用農產品等7類食品1530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510批次、不合格樣品20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及其他指標等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廣州政大標記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珠海天禾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生壽司本味鮮(釀造醬油),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東莞市長安美夠副食批發商行銷售的標稱惠州市惠陽區盛興源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奶油味花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寳爺燒鵝(經營者為佛山市南海區寶粵味燒臘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的蜜汁排骨(半糖),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能記燒臘(鹽步總店)(經營者為佛山市南海鹽步健能燒臘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的馳名叉燒,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傳統瀨粉專門店-食幾味私房菜(經營者為中山市三角鎮食幾味食店)在美團(網店)銷售的的黑椒燒鵝,大腸埃希氏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東莞市道滘豫香緣飲食店使用的圓碟,大腸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廣州政大標記貿易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州市正綠環貿易有限公司生產的孜然粉(固態調味品),氯氰菊酯和高效氯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廉江市永福房地產有限公司永福購物中心銷售的斑魚(黑魚),呋喃唑酮代謝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吳川市梅錄耀輝豬肉攤銷售的豬肉,磺胺類(總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東莞市厚街正良魚檔銷售的泥鰍,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潮州市湘橋區鑫港城百貨商行銷售的土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姚小軍(潮州市湘橋區楓春果菜水產批發市場)銷售的蔥,鎘(以Cd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范圍使用問題
(一)河源市源城區客家匯特產店銷售的標稱新興縣康來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野烏梅,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肇慶市昌大昌超級購物廣場有限公司四會廣場店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順德區杏壇康泰衛生保健品廠生產的青脆梅,亮藍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廣州市匯點苑餐飲有限公司新塘港口大道分公司銷售的炒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廣州市增城菊品軒餐廳銷售的炒河粉,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汕頭市澄海區東里華誠干果店銷售的標稱揭陽市萬春醬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香茹老抽王,全氮(以氮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山市家萬好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佛山市金城速凍食品有限公司南海分公司生產的糯米卷,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廣東鼎輝供應鏈管理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廣東康拜恩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魚皮花生,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羅定市壹號貨倉超市有限公司龍園店銷售的黑芝麻,酸價(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5.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調味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速凍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水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餐飲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糧食加工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調味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水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餐飲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