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強省辦〔2023〕7號
各地級以上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各有關單位:
現將《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五屆中國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監質函〔2023〕105號,以下簡稱《通知》)轉發給你們,同時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廣泛動員
各地級以上市質量強市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簡稱質量強市辦)收到本通知后要第一時間向領導小組組長報告,領導重視是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和申報推薦工作的關鍵。同時,要認真組織學習、全面準確理解掌握《通知》精神和要求,廣泛宣傳發動符合申報條件的組織和個人積極申報。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簡稱質量強省辦)將于4月中下旬組織召開第五屆中國質量獎申報推薦培訓指導會議,具體安排另文通知。
二、嚴格審核,積極推薦
各市質量強市辦要按照《通知》要求,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申報資格進行認真初審,指導申報組織和個人如實準確填寫申報材料(重點組織和個人的申報材料在市級公示前呈送一份給省質量強省辦),經省質量強省辦同意后按要求履行公示程序,防止發生缺報、漏報、錯報等情況,并為每個申報組織和個人出具初步推薦意見,確保高質量共同完成好申報推薦工作。對通過市場監管總局委托的社會團體途徑申報的組織和個人,要主動加強指導,積極爭取國家有關社會團體的大力支持,相關情況要及時主動報告省質量強省辦。
三、把握進度,按時申報
請各市質量強市辦于4月28日前將有申報意向的組織和個人初步名單(見附件)報送省質量強省辦,于5月10日前報確認名單,逾期不增補。請于6月2日前將所有申報材料(紙質材料包括整理裝訂成冊的申報表和證實性材料各一式三份,電子版材料包括word版和PDF版申報表各一份、證實性材料一份1份放置在U盤)和質量強市辦推薦函報送至省質量強省辦,逾期不予受理。按照《通知》要求,省質量強省辦將嚴格按照限額要求審核推薦。
四、嚴守紀律,不得收費
各市質量強市辦要嚴格遵守申報工作的要求和紀律,堅持自愿申報,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申報組織和個人進行收費或搭車收費。嚴禁任何組織和個人借申報中國質量獎名義開展有償培訓和經營活動。
聯系人:省質量強省辦(省市場監管局質量發展處)陳洪樂,電話和傳真:020-38835755,郵箱:gdsjj_zlfzc@gd.gov.cn,地址:廣州市天河區黃埔大道西363號,郵編:510630。
附件:
1.市場監管總局關于開展第五屆中國質量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市監質函 〔2023〕 105 號).pdf
廣東省質量強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