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知促〔2023〕298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有關處室、各派出機構,廣東專利代理協會、廣東商標協會:
現將《廣東省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
(聯系人:劉延君,聯系電話:020-38835692)
廣東省2023年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完善知識產權服務體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貫徹《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年)》《廣東省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十四五”規劃》相關部署,著力營造健康有序的知識產權服務業發展環境,高質量推動知識產權強省建設,按照《國家知識產權局關于進一步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國知發運函字〔2023〕51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進一步優化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監管體制機制,積極推進“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和日常監督檢查,推動跨區域協同監管,充分發揮行業自律作用,有效提升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的發展質量,增強創新主體和經營主體對代理行業的認知度和信任感,營造守法經營、誠信經營的社會氛圍和營商環境,為激發社會創新活力、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更優質的知識產權服務。
二、主要任務
(一)落實知識產權代理監管屬地責任,全面強化對知識產權代理行業的日常監管。
1.推動行政檢查事項委托下放。依法推進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執業行政檢查事項委托下放,探索由各市和所轄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負責監督檢查本轄區專利代理機構及專利代理師日常執業行為,省局做好事項下放的業務指導工作,壓實屬地管理責任,強化監管的規范性、時效性和針對性。
2.強化對重點行為的有效監管。指導各市建立知識產權代理行為監控機制,及時掌握并關注被列入異常經營名錄、涉及司法案件、人均代理量異常、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涉外代理違法違規行為等重要情況,對機構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代理師未落實簽名責任制等行為,要提高日常檢查頻次,及時提醒談話,敦促限期整改,必要時要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向社會公示處理結果。
3.做好“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工作。全面做好全省知識產權代理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工作,及時公開檢查情況,發現異常,按照規定列入經營異常名錄或嚴重違法失信名單,對違法違規的,及時依法嚴肅查處。指導各市根據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備案情況,及時更新“雙隨機、一公開”檢查名單,完善檢查事項清單,加強對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的日常監管。
(二)嚴格落實商標代理監管規定,嚴厲打擊各類商標違法代理行為。
1.深入貫徹落實《商標代理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加大宣傳培訓力度,引導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誠信守法,規范健康發展。聚焦商標代理行業發展中的突出問題,切實加大對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集中力量整治商標代理行業亂象,依法嚴厲查處一批違法代理案件,曝光一批違法代理機構,積極營造風清氣正的商標代理行業環境,有效服務知識產權事業高質量發展。
2.重拳打擊商標代理違法違規行為。切實將代理搶注、囤積熱詞商標,代理重大不良社會影響商標,與從事商標注冊和管理工作的人員存在勾連,在代理跨境電商業務及通過網絡從事商標代理業務過程中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假冒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名義,偽造變造法律文件、印章、簽名,接受同一商標代理中利益沖突雙方委托等違法違規行為作為本年度重點整治對象,會同有關部門加大打擊力度,情節嚴重的,經省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3.積極做好商標代理信息歸集工作。及時梳理并掌握本地區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名錄,探索建立商標代理機構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做好商標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違法信息整理分析,為行業監管和規范發展提供數據支撐。支持行業組織發布涉外商標代理服務機構白名單,降低企業境外商標注冊風險,規范涉外商標代理服務行為。
(三)持續強化專利代理整治,鞏固嚴格規范行業秩序良好態勢。
1.大力查處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行為。加強正面引導,進一步規范專利申請代理行為,防止行業低價競爭,提升專利代理質量,減少非正常專利申請代理現象。督促專利代理機構及時撤回不以保護創新為目的的專利申請,對于反復代理、撤回后再次提交、代理涉外非正常專利申請等情節嚴重或明顯惡意的,依法給予嚴肅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較大的,報省局報送國家知識產權局處理。積極配合做好省內外區域協查工作。
2.持續重拳打擊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按要求查辦國家知識產權局下發的無資質專利代理違法行為線索并及時反饋,強化對無資質專利代理行為的線索排查力度,對存在違法行為的機構或者個人,要嚴格落實有關規定,依法從快從嚴查處,依法認定違法所得,將代理非正常專利申請、拒不配合調查等行為作為從重處罰情節依法依規給予高倍數或頂格罰款;對于出租、出借資質的代理機構,嚴格實施“雙處罰”,形成嚴厲打擊無資質代理行為的浩大聲勢。
3.加強對提交虛假材料等行為的整治。加大對專利代理機構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偽造變造法律文件以及與委托人簽訂代理委托協議但未以代理機構名義等弄虛作假行為的整治力度,依法查辦或移交一批典型案件,強化震懾效應。對于以不正常手段招攬業務等嚴重擾亂行業秩序的行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持續凈化行業發展環境。及時督促不符合執業許可條件機構限期整改,對于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拒不整改的機構,依法依規給予處理。
(四)加快構建綜合監管體系,推動形成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多元共治格局。
1.推動行業信用監管。積極配合國家知識產權局做好專利、商標代理信用評價工作,做好本省機構和人員信用信息采集、計分、修復審核等工作,并及時將相關失信行為納入國家評價系統,實施相應管理措施。強化知識產權行業信用評價結果運用,對于守信主體給予激勵措施,發揮正向引導作用,對失信主體實施協同限制,實現代理領域“一處失信、處處受限”。
2.加強行業自律發展。充分發揮知識產權代理行業協會自律作用,推動行業組織開展自律懲戒,線索調查、暗訪和協查辦案等工作,協同做好輿情應對,形成監管合力。組織開展專利代理師、商標代理從業人員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教育,落實執業宣誓制度,培養和形成誠實守信、規范服務的執業精神。結合本地實際,面向新設立代理機構、代理業務量超大機構等開展執業專題輔導活動。支持建立行業發展專家指導和咨詢制度。
3.強化社會監督和提升自治水平。進一步暢通社會公眾舉報投訴渠道,依法加強監管信息公示,指導各類創新主體慎選、優選知識產權代理機構。積極督促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及從業人員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完善內部質量管理、合規報告等制度,促進機構合法規范經營。組織開展分級分類代理能力培訓活動,提升機構和人員依法經營意識和服務水平,樹立質量優先價值導向,提升行業發展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市局和省局有關處室、各派出機構要充分認識知識產權代理行業“藍天”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站在建設知識產權強省的高度,全面提升推動整治行動的責任感、使命感,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工作部署,大力推進治行動落到實處,見到實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市局要嚴格依法核查上級部門轉辦的案件線索,及時反饋調查處理情況,做出處罰的要第一時間向省局報送行政處罰決定書。省局將根據案件調查處理情況視情組織督辦。
(三)注重宣傳引導。省局及各市局要通過主流媒體、政府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公開專項行動主要內容,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各類代理違法行為,加大社會輿論監督,營造良好營商環境。
(四)及時總結并報送典型案例。各市局要認真總結專項整治行動開展情況及成效,分析行動中發現的問題,研究提出改進措施和構建長效機制的建議。專項整治行動總結請于11月10日前報省局知識產權促進處,典型案例可隨時報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