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知促〔2023〕297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管局,各知識產權服務業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關于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將在全省范圍內開展2023年度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統計調查對象
本次統計調查對象為經抽樣選中的廣東省內從事知識產權服務的法人單位,涉及21個地市。
二、統計調查工作安排
我局委托廣州商標審查協作中心(以下簡稱商標中心)承擔本次統計調查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全部調查數據處理、問卷的發放、收集、審核匯總以及調查過程中溝通和咨詢等各項工作。
請各單位主動與商標中心建立工作聯系,接收本單位轄區范圍內統計調查樣本,積極指導、督促調查對象完成問卷填答工作。
三、調查內容及方式
(一)統計調查內容。主要包括知識產權服務機構法人單位基本情況、業務情況,以及市場與未來發展等情況;
(二)統計調查方式。本次統計調查方式采用電子填答系統,調查樣本填答鏈接及驗證碼由商標中心發放至各單位,由各單位告知調查對象并指導其登錄電子填答平臺填寫調查問卷。
四、統計調查時間
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7月20日。
五、有關要求
(一)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是經國家統計局審批,國知識產權局依法組織實施的統計活動,是掌握我國知識產權服務業狀況、制定支持政策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各單位在開展工作中,要向調查對象說明《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第七條相關規定,明確其配合統計調查的義務,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提供統計調查所需資料;
(二)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要明確一名主管領導并指定專門工作人員具體實施,要充分利用行業協會,市場監管所的力量,為調查對象提供必要的幫助;
(三)各單位要把握調查進度,確保按時完成統計調查工作,督促調查對象于7月20日前完成問卷填答。
(四)請各單位于6月30日前將工作人員名單報送到商標中心,項目聯系人、聯系電話及電子郵箱務必填寫具體經辦人信息,調查工作具體安排將通過電話、電子郵箱聯絡。
附件:2023年廣東省知識產權服務業統計調查承擔單位信息報送表.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