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07號
近期,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肉制品、餅干、速凍食品、酒類、糕點和食用農產品等6類食品1129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抽檢項目合格樣品1110批次、不合格樣品19批次(見附件),檢出微生物污染、農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及其他指標等問題。根據《食品安全抽樣檢驗管理辦法》等相關規定,現公開監督抽檢結果信息。具體情況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問題
(一)湛江市潤民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湛江市麻章區鼎盛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冷藏香辣即食雞翅尖(香辣味)鹵制品類,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標稱廣東金鯉橋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海苔肉松卷(肉松味),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佛山市順德區沃達茂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林食佳食品(廣東)有限公司生產的蔬菜味脆薄餅干,菌落總數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農獸藥殘留問題
(一)東莞市大嶺山遠順臘味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廣中皇肉類制品廠生產的廣式臘腸(莞加),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佛山市順德區盧愛珍水產檔銷售的九節蝦(海水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順德區大良近良市場黃錦聯水產檔銷售的羅氏蝦(淡水蝦),恩諾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重金屬污染問題
(一)陽春市潭水鎮世紀嘩聯超市銷售的本地姜,鉛(以Pb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中山市萬悅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黃豆芽,總汞(以Hg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問題
(一)廣州市番禺區大龍何裕明雜貨店銷售的標稱中山市黃圃鎮富輝臘味加工場生產的廣式臘肉,亞硝酸鹽(以NaNO2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汕頭市金平區世紀明輝百貨商場銷售的標稱汕頭市奧琪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海鹽番茄味餅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中山市西區合您意食品店銷售的標稱廣東萬士發餅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蔬菜咸餅干,二氧化硫殘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其他指標問題
(一)惠州市錦匯百貨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中馬華鎰(廣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迷你奶油味夾心餅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廣州市白云區江高合勝凍品商行銷售的標稱廣東朋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港式蛋撻皮,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東莞市顧福家商業發展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惠州市惠陽區亞泰食品廠生產的鮮肉小云吞,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東莞市長安鴻盛食品店銷售的標稱惠州市紅客龍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五花肉串,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五)廣州市番禺區石基賢盛冷凍食品店銷售的標稱美斯福(中山)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玫瑰云吞(速凍面米食品),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六)清遠市惠康樂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云浮市云城區腰古鎮祥華酒廠生產的陽光大力酒,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要求。
(七)東莞市嘉榮超市有限公司麻涌星河城市廣場店銷售的標稱廣東揚航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工夫茶酥,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八)中山市西區金慶發副食商行銷售的標稱江門市優利軒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金唱片面包,酸價(以脂肪計)(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及時對不合格食品及其生產經營者進行調查處理,責令企業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產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并分析原因進行整改;同時要求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情況記入生產經營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按規定在監管部門網站上公開相關信息。
食品安全消費提示:消費者應當在正規可靠渠道購買所需食品并保存相應購物憑證,要看清外包裝上的相關標識,如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產許可證編號等標識是否齊全并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購買無廠名、廠址、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超過保質期的產品,不購買公布的不合格產品。歡迎廣大消費者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關注食品安全抽檢信息公布,如在市場上發現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請及時撥打當地投訴舉報電話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點擊下載:附件1-15.zip
1.本次抽檢依據和抽檢項目
2.肉制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3.餅干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4.速凍食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5.酒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6.糕點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7.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信息
8.肉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9.餅干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0.速凍食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1.糖果制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2.酒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3.糕點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4.食用農產品監督抽檢產品合格信息
15.關于部分抽檢項目的說明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