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市監質監〔2023〕436號
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各有關技術機構:
按照《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后續監管規定》《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全面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的通知》(國市監信〔2019〕38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重點工業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專項行動的通知》(市監質監發〔2023〕53號)要求,省局決定對全省工業產品生產許可獲證企業開展證后監督檢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事項
(一)檢查對象。省局在全省建筑用鋼筋、電線電纜、危險化學品、水泥、化肥、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及容器6類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中,隨機抽取350家企業開展監督檢查,并對其獲證產品質量開展監督抽查。
(二)檢查時間。2023年9月至11月。
(三)檢查內容。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獲證企業能否持續保持獲證條件(主要對照具體產品實施細則要求),其生產的列入許可證目錄產品的質量狀況(主要對照具體產品執行標準)。
(四)技術支持。
1.檢查專家。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廣州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佛山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中心、廣東省特種設備檢測研究院等機構為本次檢查提供檢查專家作技術支撐。
2.檢查系統。本次檢查工作依托信息化系統開展,其中監督檢查使用“工品查”小程序(“工品查”中沒有的產品,使用“粵品通”小程序),監督抽查使用抽查APP和廣東產品質量監管系統。
(五)工作安排。
1.檢查人員安排。對每家待檢查企業,由相關技術機構安排2—3名檢查專家和確定具體檢查時間,協調轄區地級以上市局安排2名負責生產許可證后監管的執法人員共同參與檢查。執法人員的隨機選派工作由市局負責。
2.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分工安排。
省局負責確定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的具體內容和工作要求,對檢查工作進行督導并協調處理存在問題,檢查完成后對檢查和抽查結果進行公告。
相關市局要指定專人負責此項工作,并于9月7日前將《聯絡員信息表》(見附件)報送省局質量監督處。負責協調參與檢查的執法人員、待檢查企業,按照《廣東省市場監管系統生產許可獲證企業證后監督檢查工作規范用語和音像記錄指引》要求開展檢查并做好音像記錄;負責對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過程進行監督,并對監督檢查中發現問題和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依法進行后處理。
技術機構負責組織、培訓并指導檢查專家按照“工品查”或“粵品通”小程序中的檢查事項和抽查實施細則開展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查,依法出具檢查結論,并匯總結果形成分析總結報告。技術機構根據獲證產品銷售情況,原則上在流通領域中對被檢查企業獲證產品開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對每家企業的獲證產品隨機抽查1—2款。對流通領域不能抽樣的,可在獲證企業進行抽樣。在獲證企業抽樣時如企業生產許可證涵蓋多種產品的,原則上對其生產的主要產品進行抽樣。
二、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市局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此次獲證企業“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抽查工作,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相應工作機制,加強與基層單位的溝通,督促及時認領任務,確保工作對接順暢和高質量完成檢查任務。
(二)壓實工作責任。對檢查發現獲證企業未能持續保持取得生產許可的規定條件的,要依法進行查處;對抽查發現產品質量不合格的,按規定要求進行后處理;對不再從事相關列入許可目錄產品生產的企業,督促其主動注銷生產許可證證書;對企業因停產、轉產等原因未能接受檢查的,要做好記錄,嚴格跟蹤,并開展后續跟蹤檢查。
(三)筑牢廉政防線。應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和作風建設的各項規定,不得接受被檢查企業贈送的任何有價證券、禮品和現金,不得要求被檢查企業報銷任何票據,不得參加任何由被檢查企業付費的經營性娛樂活動,不得泄露被檢查企業的商業秘密,不得參與被檢查企業的生產、銷售等經營性活動,不得借檢查之機推銷產品。
附件:聯絡員信息表.docx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9月6日
(聯系人:黎明,聯系電話:020-38835778)